※ 引述《Salvage (想留木村頭囉^^)》之銘言:
: ※ 引述《Damon516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之銘言:
: : 而另外像是路口禁止跨越雙白線的規定,許多機車族就這樣落入守候在頭頂天橋上的
: : 交警鏡頭;在人行道上劃設機車停車位,騎上人行道的機車騎士自然被警方開單。
: : 同樣也是機車族1員的立法委員陳振盛日前曾表示,由於道路交通陷阱多多,即使他再
: : 小心,仍在3個月內接到2張罰單,讓他再也不敢以機車代步。
: : 雖然交通局努力想將這96萬機車族群轉為大眾運輸乘客,但在轉乘不易、行駛時間過
: : 長、票價等不足情況之下,仍不願面對機車族過多的事實而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也因此
: : 公車、機車擦撞的意外數字始終不能降低,機車族的違規情形、死亡事故皆被故意忽略。
: 因為台北市有一個了不起的馬市長嘛
: 只會放任他的鷹犬欺壓小市民
: 虧他還是學法律的 書本裡談到的公平正義大概都學到屁眼裡去了
: 前陣子不是有警察取締酒後駕車被甩巴掌嗎
: 我們同學在電視裡看到了真是爽到心裡去了啊
: 被打了以後還一復小媳婦的樣子連個屁都不敢放
: 哈哈 原來在開單那副神氣的嘴臉怎麼不見了呢
: 真是打得好阿 警察就是犯賤!!
馬市長對機車族的心態確實相當可議
一位網友曾向曹局長問過施政方針 曹局長的說法:
歐美先進國家沒有所謂的汽機車分流的措施
若是想達到國際都市的目標 則機車應先退出台北市
事實上也証明小馬哥同意這樣見解
再者 個人也是質疑 小馬哥對於所學用於現實的程度有多少??
如 禁行機車道雖然依法有据 但是只課義務而不給權利 是否違反權利義務原則
有義務便須給予適當的權利(ex:規劃機車專用道....) 而不是只有做一半
讓四輪車到處跑 而兩輪車卻像童養媳一樣處處受人欺凌
p.s:我開車也騎機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