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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vage (想留木村頭囉^^)》之銘言: : ※ 引述《Damon516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之銘言: : :   而另外像是路口禁止跨越雙白線的規定,許多機車族就這樣落入守候在頭頂天橋上的 : : 交警鏡頭;在人行道上劃設機車停車位,騎上人行道的機車騎士自然被警方開單。 : :   同樣也是機車族1員的立法委員陳振盛日前曾表示,由於道路交通陷阱多多,即使他再 : : 小心,仍在3個月內接到2張罰單,讓他再也不敢以機車代步。 : :   雖然交通局努力想將這96萬機車族群轉為大眾運輸乘客,但在轉乘不易、行駛時間過 : : 長、票價等不足情況之下,仍不願面對機車族過多的事實而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也因此 : : 公車、機車擦撞的意外數字始終不能降低,機車族的違規情形、死亡事故皆被故意忽略。 : 因為台北市有一個了不起的馬市長嘛 : 只會放任他的鷹犬欺壓小市民 : 虧他還是學法律的 書本裡談到的公平正義大概都學到屁眼裡去了 : 前陣子不是有警察取締酒後駕車被甩巴掌嗎 : 我們同學在電視裡看到了真是爽到心裡去了啊 : 被打了以後還一復小媳婦的樣子連個屁都不敢放 : 哈哈 原來在開單那副神氣的嘴臉怎麼不見了呢 : 真是打得好阿 警察就是犯賤!! 馬市長對機車族的心態確實相當可議 一位網友曾向曹局長問過施政方針 曹局長的說法: 歐美先進國家沒有所謂的汽機車分流的措施 若是想達到國際都市的目標 則機車應先退出台北市 事實上也証明小馬哥同意這樣見解 再者 個人也是質疑 小馬哥對於所學用於現實的程度有多少?? 如 禁行機車道雖然依法有据 但是只課義務而不給權利 是否違反權利義務原則 有義務便須給予適當的權利(ex:規劃機車專用道....) 而不是只有做一半 讓四輪車到處跑 而兩輪車卻像童養媳一樣處處受人欺凌 p.s:我開車也騎機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7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