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種事....不是你平常這樣騎就算是對的....
: 我每天早上出門也都在自己家巷子偷偷逆向個10m左右轉到大街上....
: 不然要繞一大圈....
: 要是今天有個警察在那邊抓逆向抓到了我....
: 我是會很幹沒錯....但違規是事實啊~!
: 頂多在心裡或是上HATE板罵罵幹....只能說那警察機車了點....
: 你跟他叫罵他沒再開你其他東西已經不錯了....
: 下次自己小心點....
: 還有違規的事情不要PO得理直氣壯的....只會遭來更多板友的幹譙~!
並不是我說我違規是一件合法的事
問題是!今天政策說他這裡現在是兩段式左轉!
可是他的標誌不明!
1.你的兩段式左轉標誌要標誌在清楚的地方
而不是偷偷摸摸的放在捷運站旁讓要待轉的騎士看不到那個標誌
2.待轉格不能畫一各非常小的小框框在你應該待轉地方的後面!
要是你走一遍我走過的路
你會發現你根本看不到那個待轉的框框!因為他劃的非常小非常角落
車子如果一多待轉格根本就不見了
今天是我忽略了!我可以說抱歉!因為我六年來一直都用這種方式在走
而幾乎所有經過師大路羅斯福路交口左轉往北騎的機車騎士都是這麼做
可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警察如果不要用這種小人方式再創造業績
這樣我會更服氣的交這筆錢
今天我已經要繳這筆錢了!不過我真的不服!
你們要幹瞧我也行!因為我就是不爽這些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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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誓我絕對絕對不再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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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