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yToBe (哇哈哈)》之銘言:
: 絕對路權是應該的,不過我比較希望的是取諦的員警,
: 別總是拍那些騎禁行機車道的騎士,
: 也請拍拍那些開機車專用道的汽車用路人,
: 車的罰額還比較高咧,應該建議北市政府的。
順道一提
禁行機車道 幾乎每一條大馬路都有
機車專用道 全台北市七條(應該沒記錯)
依照比例原則 被開行駛快車道的機車會遠比被開行駛機車專用道的汽車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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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