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gmaker (沒有乖飽飽的日子)
看板traffic
標題Re: [轉錄][新聞]車禍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
時間Wed Oct 22 00:07:15 2003
※ 引述《legenyes (心死)》之銘言:
: 不懂什麼叫做被"擠"...
: 機車乖乖的在慢車道
: 前面有公車就先等一下會怎樣~
: 我自己也是騎機車的
: 就是看不慣一推愛騎快車去和汽車搶道的人
看來這位版友可能沒有被圍擠的經驗吧。
當在你右前方的公車本來還在外車道靠站,你騎到他約略後輪的地方時他邊左轉切出
來邊打左轉燈(還不一定有勒),你停下來就是等死,不是被他的車身撞倒後碾斃,
就是被後面的車擦到跌倒然後還是被碾過去。
只能往左邊切,但是這時候左邊就是禁行機車道啦,你說要怎麼辦勒?
我只能說在台灣還沒有為機車的路權做好保障的時候,就搞完全的絕對路權,對機車
騎士是很不公平的。雖然絕對路權的觀念是對的,但是你道路的規劃也要是能夠配合
才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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