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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Csword (加強自己)》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打死費赫瓦爾通斯黑赫特)》之銘言: : : ^^^^^^^^ : : 勝利兄啊 比例原則在法律上有另外的意思啦 不要亂用(嚇了我一跳)@@ : : 其實我一直很懷疑機車專用道在平面道路上的實益.... : : 根本之道還是逐步地在都會區禁行機車 : 根本之道應該是在都會區變成行人專用區吧, 我覺得不可能 只能最大程度地限制汽車 : 以公車專用道為主,將大眾運輸工具做到到哪裡都不用走太遠(五分鐘左右), : 轉車不需要等超過五分鐘,「公車時刻表」的實行, : 將公車與捷運做完整的結合,而在這樣的情形下,在成本之上做最大限度的壓低, : 我相信並不會比油錢與車折價的錢貴,輔以便利性及減少尋找停車位的時間, : 這樣才能不用禁行機車的方法達到禁行機車之實, 以上贊成 : 否則,禁行機車也只不過是讓汽車開的更爽吧, : 行人的安全,交通的改善也不一定會有什麼很好的結果。 不過汽車也許因為其事實上的霸權 反而比較不會侵害到行人的路權 : 另,台北的規劃本就不容如此多的汽車,只在禁行機車上做文章, : 不如建議在大眾運輸上增加便利性。 贊成 : 再者,我不覺得在台北開汽車會比騎機車方便到哪裡.... 我的想法是: 1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化 隨電子收費系統上路開始徵收使用費(但僅限一次收費) 2於進入市區的重要節點 (劍潭 石牌 台北橋 板橋新站<已有> 景安站 新店站<已有> 公館 劍南路 動物園 南港車站 等) 與市區重要轉運點(台北車站 中崙車站 市政府 濱江街 等)_ 建立大型轉運中心 包括交通轉運點(公車 捷運 客運) 停車場 並對使用費進行補貼 並可建立購物中心等週邊開發 而補貼費用亦可來自快速道路收費 3增加紅線區 4計程車共乘制 已載客計程車離峰時間準行部分公車專用道 計程車特定招呼站 5除重要文教公務設施附近 社區內外車(汽機車)一率課以高使用費 企業可向社區買停車位 : ---- : 對於絕對路權的話我是贊成的,因為我已經被計程車喬到怕了, : 還記得在市民大道之上,一台計程車就這樣直直的衝到我面前載客, : 如果是計程車招呼站就算了,我自己會小心閃, : 可是是在公車站牌前....恩....差點撞到, : 撞到就好玩了.... : 而我一直是騎在他右後輪邊,35km/hr(表速), : 只能安慰自己他不是想要我死,而是盲點看不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