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sword (加強自己)》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打死費赫瓦爾通斯黑赫特)》之銘言:
: : ^^^^^^^^
: : 勝利兄啊 比例原則在法律上有另外的意思啦 不要亂用(嚇了我一跳)@@
: : 其實我一直很懷疑機車專用道在平面道路上的實益....
: : 根本之道還是逐步地在都會區禁行機車
: 根本之道應該是在都會區變成行人專用區吧,
我覺得不可能 只能最大程度地限制汽車
: 以公車專用道為主,將大眾運輸工具做到到哪裡都不用走太遠(五分鐘左右),
: 轉車不需要等超過五分鐘,「公車時刻表」的實行,
: 將公車與捷運做完整的結合,而在這樣的情形下,在成本之上做最大限度的壓低,
: 我相信並不會比油錢與車折價的錢貴,輔以便利性及減少尋找停車位的時間,
: 這樣才能不用禁行機車的方法達到禁行機車之實,
以上贊成
: 否則,禁行機車也只不過是讓汽車開的更爽吧,
: 行人的安全,交通的改善也不一定會有什麼很好的結果。
不過汽車也許因為其事實上的霸權 反而比較不會侵害到行人的路權
: 另,台北的規劃本就不容如此多的汽車,只在禁行機車上做文章,
: 不如建議在大眾運輸上增加便利性。
贊成
: 再者,我不覺得在台北開汽車會比騎機車方便到哪裡....
我的想法是:
1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化 隨電子收費系統上路開始徵收使用費(但僅限一次收費)
2於進入市區的重要節點
(劍潭 石牌 台北橋 板橋新站<已有> 景安站 新店站<已有> 公館 劍南路 動物園
南港車站 等)
與市區重要轉運點(台北車站 中崙車站 市政府 濱江街 等)_
建立大型轉運中心 包括交通轉運點(公車 捷運 客運) 停車場 並對使用費進行補貼
並可建立購物中心等週邊開發 而補貼費用亦可來自快速道路收費
3增加紅線區
4計程車共乘制 已載客計程車離峰時間準行部分公車專用道 計程車特定招呼站
5除重要文教公務設施附近 社區內外車(汽機車)一率課以高使用費 企業可向社區買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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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絕對路權的話我是贊成的,因為我已經被計程車喬到怕了,
: 還記得在市民大道之上,一台計程車就這樣直直的衝到我面前載客,
: 如果是計程車招呼站就算了,我自己會小心閃,
: 可是是在公車站牌前....恩....差點撞到,
: 撞到就好玩了....
: 而我一直是騎在他右後輪邊,35km/hr(表速),
: 只能安慰自己他不是想要我死,而是盲點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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