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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Victor (考試好多喔...)》之銘言: : 剛剛在路上聽警廣 : 線上的是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 他說台北市光05/31這一天 : 就發生三起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意外 : A.行人被撞(重慶北路) : 肇事主因:行人等紅燈未確實站在人行道 有時候行人真的要多檢點一點, 不能全部都怪罪開車的人或騎車的人, 明明紅燈,卻要闖紅燈, 明明不能穿越的馬路( 有分隔島,還挺高的,卻也硬闖 ), 尤其我到中南部的時候,或者開省道,市道的時候, 有的行人'''真的'''很不守規矩, 硬是穿越省道, 要知道 開省道,都是直線,車速不會慢到哪裡, 這樣突然衝出來,真的有夠危險的, 有的人真的會來不及煞車,更可能因為躲妳一個行人,反正造成後面的連環車禍, 所以,行人請多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沒有交道號制的地方,也不要亂闖,很危險的。 : B.機車騎士撞護欄(自強隧道) 應該是板主同學 : 肇事主因:未注意前方路況,超速 自強隧道,那是我們內湖這邊阿,自強隧道很直,又不長, 不過尖峰時刻,車子挺多了, 而且有的車子跟機車,很喜歡在裡面變換車道,造成危險, 總之,還是多守交通標線, 隧道內,規矩點 對自己,對別人都是好的。 : C.機車和計程車擦撞(和平西路) : 肇事主因:機車未在指定車道行駛 和平東西路,車子多,而且都是大道, 從以上幾個例子, 很明顯的就是---真的要遵守交通號誌, 對人,對自己都是好的, 在此, 也希望大家開車的,騎車的,真的不要貪快, 我爸媽一直跟我說, 不要貪那一兩分鐘, 遲到就算了,那是妳沒有早出門, 但是生命,卻不需要早一兩分鐘交出去, 希望大家開車騎車族能都平平安安的回家, 行人也乖乖的守規矩,不要以為行人最大,啥都不管。 -- 相信- 一個人自己願意做什麼人, 就是什麼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6.197
hsk:是不是在隧道內不能變換車道,還是我記錯? 140.122.79.61 06/02
bugmaker:你沒有記錯。不過高速公路好像有例外 140.112.246.132 06/02
bugmaker:因為我記得在二高隧道內看到可變換車道的 140.112.246.132 06/02
bugmaker:標線~ 140.112.246.132 06/02
WangVictor:但是僅限單向 211.74.88.169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