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une ( 倒數11天摟。)
看板traffic
標題Re: 台北市一天三起死亡事故
時間Wed Jun 2 04:02:11 2004
※ 引述《WangVictor (考試好多喔...)》之銘言:
: 剛剛在路上聽警廣
: 線上的是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 他說台北市光05/31這一天
: 就發生三起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意外
: A.行人被撞(重慶北路)
: 肇事主因:行人等紅燈未確實站在人行道
有時候行人真的要多檢點一點,
不能全部都怪罪開車的人或騎車的人,
明明紅燈,卻要闖紅燈,
明明不能穿越的馬路( 有分隔島,還挺高的,卻也硬闖 ),
尤其我到中南部的時候,或者開省道,市道的時候,
有的行人'''真的'''很不守規矩,
硬是穿越省道,
要知道 開省道,都是直線,車速不會慢到哪裡,
這樣突然衝出來,真的有夠危險的,
有的人真的會來不及煞車,更可能因為躲妳一個行人,反正造成後面的連環車禍,
所以,行人請多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沒有交道號制的地方,也不要亂闖,很危險的。
: B.機車騎士撞護欄(自強隧道) 應該是板主同學
: 肇事主因:未注意前方路況,超速
自強隧道,那是我們內湖這邊阿,自強隧道很直,又不長,
不過尖峰時刻,車子挺多了,
而且有的車子跟機車,很喜歡在裡面變換車道,造成危險,
總之,還是多守交通標線,
隧道內,規矩點
對自己,對別人都是好的。
: C.機車和計程車擦撞(和平西路)
: 肇事主因:機車未在指定車道行駛
和平東西路,車子多,而且都是大道,
從以上幾個例子,
很明顯的就是---真的要遵守交通號誌,
對人,對自己都是好的,
在此,
也希望大家開車的,騎車的,真的不要貪快,
我爸媽一直跟我說,
不要貪那一兩分鐘,
遲到就算了,那是妳沒有早出門,
但是生命,卻不需要早一兩分鐘交出去,
希望大家開車騎車族能都平平安安的回家,
行人也乖乖的守規矩,不要以為行人最大,啥都不管。
--
相信-
一個人自己願意做什麼人,
就是什麼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6.197
推 hsk:是不是在隧道內不能變換車道,還是我記錯? 140.122.79.61 06/02
推 bugmaker:你沒有記錯。不過高速公路好像有例外 140.112.246.132 06/02
→ bugmaker:因為我記得在二高隧道內看到可變換車道的 140.112.246.132 06/02
→ bugmaker:標線~ 140.112.246.132 06/02
推 WangVictor:但是僅限單向 211.74.88.169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