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ader2001 (一個人的感覺真好)》之銘言:
: ※ 引述《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之銘言:
: : 這點我想請教一下,
: : 因為我是開車族,而且我不會騎機車,
: : 據我了解禁行機車道都是快速道路,
: : 本來就不適合機車不是嗎?
: : 看網友的口氣似乎覺得這樣很不合理,
: : 為什麼呢?
: : 請騎車的網友不吝指教,謝謝!
: 這裡所談的禁行機車道指的是在"一般道路"上的禁行機車道
: 而"非"是指"快速道路" 又禁行機車道其是禁行機車而已 行車速度上並沒有加以提高
: 且快速道路上應是沒有禁行機車道 因為機車根本就不准上去
: 至於網友們不爽的原因 小弟認為是:
: 1以羅斯福路為例 該路段一般說來為四線道 有兩線是禁行機車道 然而因時常有人喜歡
: 路上臨停甚而併排或是公車 計程車為了多賺一點錢 時常喜歡從 禁行機車道硬切入
: 至最外側或是以令人無法忍受的速度前進 故常會有人從所謂的禁行機車道超車
: 而條子則是不理其前因後果 只要是違規就是一張 甚或誇張至 明明就是有看到大家為
: 了閃公車而迫不得已 行駛禁行機車道 卻也被照 如此大家怎能不"f"在心裡呢??
: 2道路是大家出錢舖的 在同樣的速度限制下(40)為何機車就不能想騎那就騎那呢??
: 就算是為了保護機車騎士的安全 那為何又為德不卒的 僅設立禁行機車道 卻不設置
: 機車專用道呢??而令機車騎士事實上每天都必須心驚膽跳的怕公車壓 計程車撞 自小客
: A 條子照 窮人和 學生的命就真的比較不值錢??
這沒啥對錯吧
完全是看你立場ㄚ
等你也開車時 自然也會覺得騎到快車道的機車很討厭了
: 3執法者和主政者的心態可議
: 執法者 每天想的就是如何達到業績 搞的警察與痞子如何區別 人民都搞不清楚了
: 而代表國家公權力的執行者 又常常自己公然違法或是假公濟私 如此豈能令人民服氣
: 如:上述的為閃公車而行駛禁行機道 或是兩段式左轉沒有在格子內待轉
: 而主政者則是滿腦子的國外行車如何 則我們亦應如何 的想當然爾的想法
: 以曹局長的想法為例 :歐美先進國家沒有所謂的汽機車分流 故為使台北成為國際大都市
: 須讓機車退出台北市而小馬哥的施政方計亦是朝這方向前進(事實與否大家可自行印證)
: 倉猝間僅能想到這幾點 不足之處請大家幫忙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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