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liu121 (Steven)
看板traffic
標題Re: [發問] 關於公車司機的惡劣行為
時間Wed Apr 5 21:32:07 2006
※ 引述《mike5square (Taipei 101!)》之銘言:
: ※ 引述《Daddario (鐵牛運功散)》之銘言:
: 可以請問你“連續“的照片大概要幾張~?
: 時間間隔要多久~? 要怎麼交給交通警察? 交數位檔案就好了嗎?
: 時間要怎麼證明?
: 我們家這邊常常都紅燈了車子都還在過,有交警也是一樣,計程車尤其過分
: (可能這邊每次站的都是年近50的女交警 比較好欺負= =)
: 所以我很想照.......
違規停車不需要連續照片, 只要拍到駕駛座是空的就可以了.
駕駛座空著等於沒人在開車.
但若違規停車於人行道, 拍屁股也可以. 反正人行道上不可以停車, 也不能行駛.
上禮拜才檢舉了一台停在中華路人行道上的previa, 就是拍屁股.
其他的違規, 或許要用連續照片比較可以證明她的違規行為.
間隔多久? 拍攝角度? 其實你就想想看, 以你拍攝的相片當作證據時,
違規當事者有沒有合理的理由來解釋他當時的行為? 證據可不可以清楚的証明他當時的
違規行為?
就像闖紅燈要拍兩張照片, 還要包括紅色號誌燈與地上的停止線.
如果只有一張照片, 當事人大可辯稱只是紅燈越線.
我在台北市是寄到 lei@mail.tpd.gov.tw 這個信箱檢舉的,
惟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5條之1相關規定,須填具檢
舉人真實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絡方法,發現違規行為之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
)、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等具體相
關資料(如採證照片)
採證照片用電子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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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80.24
推 Hotem:這篇一定要m起來 真詳盡 04/05 23:24
推 Daddario:推阿 版主m一下啦~~~~ 04/06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