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關於罰單申訴的事項.....
我在3/19早上10點多開車在高速公路上...
開著開著忽然被國道公路警察示意要我把車停在路肩旁(我開外車道)
停好車後我很納悶..便問警察為什麼把我攔下來
警察拿著測速槍跟我說我超速 時速是127公里
我很吃驚...因為我確定我沒有超出速限 更不可能跑到127公里
我便跟警察爭論了近三十分鐘..警察堅持他們沒有看錯
還一直要教我怎麼用測速槍 說他們不可能抓錯
也堅持要開我罰單..還說我不服可以去申訴....
另外我並沒有在罰單上面簽名 而是由員警在簽名處寫下交付二字
我想請問的是 我這樣去申訴成功的機會高嗎
另外請問一下我的車籍是在台北縣中和市
那我要申訴的話應該是去板橋監理站就好 還是要去樹林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