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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rry (二都物語=台北+台中)》之銘言: : 每次騎在路上 : 要是遇到技術不好的汽機車以很緩慢的速度擋在我前面 : 我都會連按N下的喇叭叫他們閃邊站 : 最高紀錄曾經在一瞬間連按11下喇叭 : 真是有夠爽(不過哪天因為這樣被打就爽不起來了) : 我先說明我可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 如無必要絕不隨意變換車道 要換車道也會看後照鏡確定後方無來車才換 : 而且騎車速度也不快 在市區道路頂多飆到80而已 : 但是我就是很不爽那些技術不好速度不快可是偏偏又愛上路的汽機車 : 注意唷 機車族中也有令人很賭爛的敗類喔 : 今天在羅斯福路一路上至少又按了20下的喇叭 : 真爽 滋滋 我想剛上路的新手應該都不敢開太快吧? 剛學會開車的人本來就抓不太準距離感, 開慢一點可以使他們摸清楚距離不是嗎? 這些都是駕訓班中學不到的,即便考照難度如您所說上升五萬倍, 學到的仍只是公式化的開車,看到某某,方向盤打一圈半等... 為何要一直的按喇叭呢? 喇叭是警告性質的,不是拿來按爽的, 按一聲,他會閃就會閃,不會閃,您按再多聲也只是做白工兼擾人罷了, 如果不幸您遇到新手上路又被您叭到緊張,出事的話,那便悔之晚矣... 我本身也開車,而我最不喜歡別人一直按喇叭... 當貴黨覺得台灣的速限,法規是個鳥,且認為應與外國之法規一般合情合理時, 煩請注意到狂按喇叭並以之得到快感的行為也同樣是個令人相當不舒服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2-12.HINET-IP.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