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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FRANK ( 多情自古空餘恨)》之銘言: : ※ 引述《blurry (myPHS 0968108428)》之銘言: : : 反正認識我的人都瞭解我PO文章的風格 : : 不認識我的人覺得我很無禮 那我也沒辦法 : : 我PO一篇文章實在沒有辦法顧到所有人的感受啊 : 這跟我們討論的東西其實有點關連 : 老實說,我覺得你已經把發言的標準降低並習以為常了 : 而且這個地方是開放空間,言論的態度應使相關的人都覺得無妨才是 : 「而通常,會有一定的規則需要遵守以方便達到這種標準與公平) : 於是許多的版會有版規(規則)與版主(某方面而言算執法者) 」 : 並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認識你、諒解你 : 就如同我們不能要求所有的路人與駕駛都認識自己、諒解自己 : 而無視於我們的隨意所帶來的傷害 : 路人甲 我相當認同你說的話 不過 說到這個版的版規.... 不知道你曉不曉得這個版怎麼來的? 本來連署的版是「反警察版」 有連署的人應該都還記得 後來因為批踢踢不能開這種反對某某某的版 所以第二次連署的時候就改成現在的這個樣子 也因此最原始的版規有強調: 「禁止版友以衛道人士的立場來對別人說教」 (版主的用語沒有提到衛道人士 反正大概就是指那樣子的人) 為何會有這樣的規定? 因為原本想成立的是反警察版啊 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去連署的啊 如果當初反警察版可以成立的話 這個版根本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相信10篇文章有9篇文章都是在罵警察 平均一篇文章有五千萬個「幹」字 後來版主把版規做了修改 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以上是本版的簡史 因此 我來這個版就是要發洩許多交通上的不滿的 沒想到竟然產生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pc7-92.c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