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FRANK ( 多情自古空餘恨)》之銘言:
: ※ 引述《blurry (myPHS 0968108428)》之銘言:
: : 反正認識我的人都瞭解我PO文章的風格
: : 不認識我的人覺得我很無禮 那我也沒辦法
: : 我PO一篇文章實在沒有辦法顧到所有人的感受啊
: 這跟我們討論的東西其實有點關連
: 老實說,我覺得你已經把發言的標準降低並習以為常了
: 而且這個地方是開放空間,言論的態度應使相關的人都覺得無妨才是
: 「而通常,會有一定的規則需要遵守以方便達到這種標準與公平)
: 於是許多的版會有版規(規則)與版主(某方面而言算執法者) 」
: 並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認識你、諒解你
: 就如同我們不能要求所有的路人與駕駛都認識自己、諒解自己
: 而無視於我們的隨意所帶來的傷害
: 路人甲
我相當認同你說的話
不過 說到這個版的版規....
不知道你曉不曉得這個版怎麼來的?
本來連署的版是「反警察版」 有連署的人應該都還記得
後來因為批踢踢不能開這種反對某某某的版
所以第二次連署的時候就改成現在的這個樣子
也因此最原始的版規有強調:
「禁止版友以衛道人士的立場來對別人說教」
(版主的用語沒有提到衛道人士 反正大概就是指那樣子的人)
為何會有這樣的規定? 因為原本想成立的是反警察版啊
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去連署的啊
如果當初反警察版可以成立的話 這個版根本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相信10篇文章有9篇文章都是在罵警察 平均一篇文章有五千萬個「幹」字
後來版主把版規做了修改 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以上是本版的簡史
因此 我來這個版就是要發洩許多交通上的不滿的
沒想到竟然產生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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