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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je (享受孤獨)》之銘言: : : 今天在羅斯福路一路上至少又按了20下的喇叭 : : 真爽 滋滋 :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騎的慢,你就從旁邊閃過就好了 : 這樣一直按喇叭,不是很吵嗎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遇過這樣白濫的情況 當我準備要從旁邊超車的時候 對方突然就往你這邊滑了過來 這種情況不按喇叭提醒對方 那就是要等著相撞囉 台北市這種人可多的很呢 我昨天在辛亥隧道就是因為這樣差一點變成夾心餅乾 對付這種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傢伙 就是要用瘋狂喇叭攻勢讓他學乖 讓他下次騎車可以小心一點 我也算是功德一件 : 而且我看你的文章,你說你在市區頂多飆到80 : ㄟ! 你馬幫幫忙咧,市區的限速多少你不知道嗎 : 你這樣算是奉公守法嗎 這當然完全是守法的行為啊 你不知道限速的法令早已不合時宜了嗎? 你如果騎125的機車你就應該知道 隨便一催油就破60了 開車也是一樣 隨便一踩油門就破了 限速的法令當成參考就可以了 惡法非法啊 本黨的理念就是要廢除這些惡法 你看現在有這些法令 超速違規的還不是一大堆 但是也有人慢慢騎 我不相信廢除這些法律之後 原本不敢騎快車的人就會飆上極樂天堂 就好像假如今天安樂死合法化之後 原本沒有需要的人不可能會去死一樣 難道會有人說「耶 安樂死合法了 我們去試試看好不好?」 不可能嘛! 現在公共行政已經走向解除管制 用其他方法來搞的時代了 舉例來說 我們可以廢除統一速限 但是要繳速度分級稅 如果你是個平均時速維持在40公里的人 你一年需要繳交100元(暫訂) 如果你是個平均時速維持在80公里的人 你一年需要繳交1000元(暫訂) 倘若你只交40公里的稅卻被抓到你騎80公里 則要加倍重罰重罰重重罰 以上是我隨便想的點子 總之 現行的法令早已不合時宜了 惡法非法啊 : 馬路是只有給你這種技術好的人騎的嗎,我懷疑 我從來沒有在我的文章說我技術好 相反的 我就是覺得自己技術不好才不敢飆上100公里 我只是討厭那些技術不好的人 尤其是開車族 所以我一直強調汽車考照的難度要提高5萬倍 那些人應該去坐大眾運輸工具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pc7-92.c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