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ddler (蓋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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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罰單] 警察違法亂開單!就在台大後門!
時間Mon Feb 20 00:16:21 2006
我認為問題還有一個關鍵
就是警察的「態度」!
我覺得大部分警察面對學生的態度都是跩到一個不行
口氣言語更是把你鄙視到一個沒有尊嚴
好像違規了就是垃圾
但是這些警察要是開單開到了「大咖」的話
還不是狗腿三鞠躬,假裝沒發生過
甚至看看是不是可以撈到什麼人情好處
口水流得毫不遮掩
真的很討厭執法人員這種狗之苟且、蠅之營營的態度
希望他們開單的時候能一視同仁
此外,依法行政也應注意執法態度
※ 引述《ckdonald (大殺四方)》之銘言:
: 這在我大一時就被罰過了
: 當時我是在新生南路上
: 以前那邊可以停機車
: 我從側門出來穿越斑馬線然後在左轉
: 結果被警察攔下 他當頭很屌的說穿越人行道900
: 還是要闖紅燈1800
: 我當然選了900
: 但我真得非常不爽他的態度
: 於是在他走之後我就對他唱歌^__^ 而且非常大聲
: 他馬上掉頭回來問我為啥罵他幹xx
: 我說我沒有阿 不信你問我後面的同學 我哪有罵你 我在唱歌
: 後來他更不爽的加開了我1800的罰單要我簽
: 我說我拒簽(拒簽是無用的還是要罰) 然後就騎車走了 他一路追上來擋到我前面
: 要求我熄火臨檢 看我有無毒品刀械
: 我拒絕他的請求 但是他說要告我妨礙公務(其實妨礙公務沒這麼容易)
: 我只好照他的話把東西都給他看
: 然而當然沒有任何違法
: (但在那天後的下禮拜大法官釋憲除有依據不能無故臨檢吧???)
: 這時他又要我簽罰單1800 我當然又拒簽
: 這時我發動引擎要走
: 他卻開始耍狠不讓我走 拔走我鑰匙 我叫他還來不然告他妨礙自由
: 而且當時我和他在新生難路和羅斯福路交叉口的路邊人潮超多的
: 我和他大聲的爭吵引來了附近的圍觀
: 不得已他就悻悻然的走了 走前一直鄧著我......
: 回家我上網查詢我有無罰單為繳結果2700元...
: 於是我上網到交通大隊投訴他 寫了一堆
: 幾天後就寄來公文和道歉的電話
: 結果1800不成立 900成立 警員遭記警告乙次
: 所以你那穿越人行道還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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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ddler:警察要大家服氣,先提昇自己的形象! 02/20 00:17
推 musicbug:不過幾個禮拜前開我單的警察他不會跩,但是很一板一眼 02/20 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