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nest (國軍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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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發問] 完全無預警的被照相是合法的嗎?
時間Fri Oct 5 18:26:52 2007
※ 引述《simen (愛一個人很難嗎?)》之銘言:
: → simen:一樓的,超速被照理當活該,但請你看清楚我 219.68.37.181 10/05 17:09
: → simen:文中所寫的,就是沒有看到速限,也無會照相 219.68.37.181 10/05 17:10
: → simen:等警語,那何來超速之說?既然沒有規定速限 219.68.37.181 10/05 17:11
: → simen:說難聽一點,你管我要騎多少,再來,我也說 219.68.37.181 10/0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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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三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
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
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
、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
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 → simen:了,的確那前方是有一隻照相的,但我說我絕 219.68.37.181 10/05 17:12
: → simen:對是在那隻之前被照的,因為一出遂道隨即被 219.68.37.181 10/05 17:12
: → simen:照,是往台北的方向喔,並不是去木柵的方向 219.68.37.181 10/05 17:13
: → simen:我知道往木柵那一出口就有一隻,因為我每天 219.68.37.181 10/05 17:13
: → simen:上班都會走那,但我不是說那喔..... 219.68.37.181 10/05 17:14
: → simen:還有啊,一樓的,我另一起文的PS已說到,若 219.68.37.181 10/05 17:16
: → simen:相關的經驗或是建議,那我想你就不用回文了ꄠ 219.68.37.181 10/05 17:16
: → simen:因為你所講的話很沒有意義..我看過很多你之 219.68.37.181 10/05 17:17
: → simen:前的文回都是如此的...還是你就是那偷照相的 219.68.37.181 10/05 17:18
: → simen:的警察呢?拜託,我已經一再強調我的FOCUS了 219.68.37.181 10/05 17:18
: → simen:別一再的誤會好嗎!? 219.68.37.181 10/0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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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28.214
推 GoldenEagle:記得辛亥路上都有 50 的限速牌 59.115.101.167 10/05 22:15
→ GoldenEagle:地上也有寫50,並非都沒有速限指示 59.115.101.167 10/05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