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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choon (Endless Rain)》之銘言: : 闖紅燈的行為本來就不對了吧 : 一起犯法就會比較心安理得嗎? : 這個版不該是教大家怎麼違規的吧!! : 討論不合理的規定和警察的不公正這是合理的 : traffic也不是只有汽機車吧 : 如果只是以謾罵警察和鑽法規漏洞 : 開這種版有何意思... 一個法規範的制定並不意味著人民絕對必須無條件的去遵守 事實上若是法規所要保障的法益根本沒有受到侵害 (如深夜在自家附近的小巷中逆向行駛或是在左右都無來車的情況下穿越而去) 從構成要件的層次會構成要件不該當 因為行為人的行為根本沒有讓什麼法益受到損害 極其量顯現出對法規範敵對的意志罷了 除非是在個專制國家 否則不該因為人民為一個無傷法益的行為 就必須因此受到國家公權力的處罰 從責任的觀點來看 也是無期待可能性 若是一般人立於行為人的立場都會採取同樣的行為 法律對之加以處罰完全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充其量不過為了遂行其統治目的 透過教育使得人民存在一種根本不存在的幻想 以為國家制定的即便是一些很鳥的法律 人民都應該照單全收 無條件的服從 這也是由於長久以來台灣法學教育普遍缺乏的悲哀 另外從道德觀點來看 漫罵是不是完全沒有意義? 有一句老話: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今天上面的人憑著自己主觀的偏見 認為台北市機車族過多造成交通的紊亂 而透過對執行一些保護利益不明的法律 來打壓機車族-這個社會原本較弱勢的族群 是不是有違社會的公平正義及對資源的最佳配置 我認為是相當值得探討的問題 此外 也不合乎憲法上所談的比例原則 在機車=交通混亂 這種因果關係尚未明確之前 就這樣濫加限制機車族的行動自由 拿大砲打小鳥 而當人民受到這種不公平的對待之後 卻又要禁止這種聲音的出現 充其量不過就是會促使反政府的情緒更加高漲而已 而這 難道是你所樂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5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