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m0907:這個中文版 好棒! 期末考後來慢慢看 01/02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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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起來,根本就還尚未有所謂的「社群共識」嘛?
具體措施如何做,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條條大路通羅馬,不同做法各有其
自的優缺,做法優缺之間也彼此利害衝突。但危機的是,主事人(現今有某一
群特定急著想幫大家爭權益的善心利益連結體)完全並沒有在和社群對話的過
程,在對話中彼此說服。
取消手術但努力評估合理化,確實也是一條可行的路。唯缺點是,我們真的
沒有制衡醫生評估方式的任何方式。雖然各大醫療中心其實有醫療申訴機制,
如果有人固定回診超過兩年,其實是可以申訴的,但此舉也只會讓看的醫生愈
加更少。也沒有醫生是真的拿出DSM-V或DSM-IV診斷準則幾項就好在診斷你
(有請告訴我,我們來頒獎狀給他@@),而仍是各種奇奇怪怪的華人壓力判斷
方式,結果全是因為醫生和個案間的利害關係。醫生的評估方式更無法受到任
何法律原則約束評估的限制和範圍。而如果民間我們要喬評估合理化,台灣精
神醫學會忙得要死(本身已是資源少的單位),我個人來開會衝到上班損失不
提,醫生也很難真的來跟我們好好地一連開好幾次的會、把評估準則合理明定
出來。評估合理化當然還是繞不過得喬,但緩慢難喬。證件綁評估,評估現況
大抵只會和現況一樣、或更加嚴格機車醫生又更少。
另一個可行的方式,如同現狀,如果你出國進修做好了,開了術後證明,補
兩張評估證明對精神醫生幾乎只是爭議低的程序。那採取「若無手術,採評估;
若已手術,術後證明即可」也是個做法。唯缺點是,雖然對MTF和FTM形式上是
平等,但實質上卻是不平等的,在於MTF術式國外較佳、但FTM術式國內較佳,
變相強迫國內手術FTM還是得評估(重傷問題)。
內部消息,目前台灣精神醫學會內部有少數在推,立場同意證件取消手術和評
估,但建議內政部戶政司採取委員會機制來個案認定。我是沒定見,但實作時很
容易還是在審核個案,而審核的標準依然可能是沒道理的侵害。
就算把證件綁在取消手術但醫療評估,但早在去年4月衛福部和精神醫學會召
開內部會,其實精神醫學界也不想「獨自」承擔這個重責攤子,才會當時就建議,
若取消手術,替代門檻應要由內政部做委員會。
來源: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2/8209365.shtml
另外補充,WPATH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前班傑明協會)的標準照護流程
<Standard care>,2012年第七版中譯,已於12月中上線了。其中最大的改變,
把跨性別內的多樣性更加以描述,並強調更加突顯不是每個人都想要哪些項目
醫療改變,可能要這不要那,也可能什麼都不一要,照護需更加著重個人差異
和需求。蠻長一段時間不少好醫生都會拿<Standard care>六版鼓勵個案看,
如果有朋友要開發潛在友善新醫生,也可以把這份最新的友善七版中譯餵給醫生看 XD
《變性者、跨性別者和非性別常規者的健康照護準則》七版(中譯版),
竇秀蘭譯註、吳敏倫校對,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WPATH),2012。
http://tinyurl.com/kzs2caq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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