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之前有滿多人在問的
推文也相當一致說同一家醫院但不同醫生是可以的
當時也找了內政部相關公文卻遍尋不到(簡直就像大海撈針)
後來想想 好像有下面這篇公文 有說經兩位醫生評估 沒有說要兩家醫院
所以可以找同一家醫院 對吧... 後來也沒相關的公文出現了 應該就是這篇了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
有關戶政機關受理性別變更登記之認定要件,重新規定如下,自即日生效:
一、申請女變男之變性者,須持經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及合格醫療機構
開具已摘除女性性器官,包括乳房、子宮、卵巢之手術完成診斷書。
二、申請男變女之變性者,須持經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及合格醫療機構
開具已摘除男性性器官,包括陰莖及睪丸之手術完成診斷書。
http://www.eysc.ey.gov.tw/ct.asp?xItem=45841&ctNode=3263&mp=2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