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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的..我剛剛在逛網路的時候發現這個規定 我還看了好幾次,想確認到底是不是在台灣 以下: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 (民國 93 年 10 月 22 日修正) 三、簽署手術同意書 (一) 手術同意書除下列情形外,應由病人親自簽名: 1.病人為未成年人或因故無法為同意之表示時,得由醫療法規定之 人員 (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 簽名。 2.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 、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 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 等。 3.病人不識字、亦無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可簽手術同意書時,得以 按指印代替簽名,惟應有二名見證人。 所以「同居人」、「摯友」都可以幫病人簽同意書耶 我有沒有誤會啊... 那這樣,應該大部份的同志伴侶應該都可以互相簽吧? 最近在拉版在看「一對couple車禍紀實」的文章 裡面說,出櫃問題還有家庭問題居然是第一個跳出來的 我在想,如果上述法條確定現在還是有效的話 (因為在下現在在對岸,上網不便,請大家幫忙翻牆確認..orz) 很多人應該可以放心不少(但真的前提是你有搞定對方的家人) 雖然這肯定不是為了同志所寫的同志條款, 但我們就謝謝那些可以結婚卻不愛結婚的異性戀們吧 誤打誤撞的, 我們的法律對同志的保障事實上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一點歐 (只是到底要怎麼證明誰是誰的「摯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94.92.83
snowyangel65:這條文告訴我們~要多造就摯友,版ㄟ~來手拉手吧 12/03 16:19
Leoniss:我合理的懷疑你跟電腦主機板製造商有利益往來..! 12/03 16:32
snowyangel65:前文就交待了…主機板不是我提的~與我無關啊~大人 12/03 16:40
snowyangel65:考古追蹤 文章代碼(AID): #1EizTvHy (真的不是我 12/03 16:41
Leoniss:這麼用功 要不要來當小板主啊~生活分享需要人協助收錄~ 12/03 16:44
snowyangel65:鼻要~請我代價很高的,而且我個性多變~不穩定 XDDD 12/03 16:51
snowyangel65:沒野心~也不熱誠……好吃又懶做 XDDDD 12/03 16:52
Leoniss:一w一 12/03 17:26
cuteclare:我連我自己的家人都喬不定~><~ 12/03 19:00
cuteclare:在對岸的對岸應該不用翻牆吧QQ 12/03 19:01
joannahsu:聽說隔壁倉顧已經堆滿了... 12/03 20:40
jansgolo: 瓶蓋 跟 主機板 XD 12/03 21:05
cuteclare:拋棄式的~? 12/03 21:08
bettordoe:1.和3.都有說明前提,但2.卻莫名的沒有?! 12/03 21:14
bettordoe:我之前有存著一篇相關整理,但找不到bbs版本來源囧 12/03 21:23
bettordoe:http://www.peopo.org/honkwun/post/30720 有實務面說明 12/03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