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ransgend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eoniss (Duke L.B.)》之銘言: : → sakimo:想不到連在本版都有保守主義的幽靈 只能說真是遺憾 04/10 08:26 : → Leoniss:寧可躲在推文嗆人也不自介發文 我也覺得挺遺憾 04/11 15:43 : → sakimo:我只是說出我真實想法 你覺得我在嗆你.. 04/12 00:07 : → sakimo:有點啞然失笑.. 會不會把自己的影像放得太大了 04/12 00:08 : → sakimo:這位台大的學弟輔大的學長 我只能說 我沒必要嗆你呀~ 你想 04/12 00:11 : → sakimo:太多了 04/12 00:11 : → sakimo:單純只是覺得連跨性別版針對自由的可能性都如此保守 那社會 04/12 00:20 : → sakimo:實踐的難度會面對何等的阻礙就是可以想像的了 04/12 00:21 : → sakimo:而這對我來說當然是一件遺憾的事情 畢竟有愛嘛~ 04/12 00:22 : → sakimo:至於話有點語病就饒過我吧~ 這位大大 小的跟你無冤無仇 04/12 00:54 : → Leoniss:我不是說你啊==我是說違規的人 你是否多心了... 04/12 02:17 : → Leoniss:而且有必要把我的學校點出來嗎 用意是..? 04/12 02:17 你如果不是在跟我對話 那何必承襲我的文本格式呢? 何必跟我一起遺憾呢? 如果要營造表面和諧之氣氛 假裝是我會錯意而你無意和我對話(而這種手法似乎又有很強的脈絡性了) 大可不必 即使嗆人的主體不是我,最起碼對話這件事還是對著我發生的。 雖然也許你口頭上會說並不覺得我在嗆你,我還是再澄清一次 我是在跟你對話沒錯,但我也真的沒必要嗆你。 我如果目的是「想嗆你」這種幼稚的行為的話, 要先做的事可能不是在這推文,而是照板規先寫篇自介而已 最起碼嗆起來比較有力道,試問,你被一個這種沒頭沒尾的網路ID嗆了 你會痛嗎?一點都不會,只會覺得被狗咬到, 我若真想嗆人,又何苦把自己貶低到狗的地步呢? 另外我確實把自己影像放得你大一些, 因為我還只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 很抱歉啦~ 這部分是我歷練不足,可能就無解了 : 板規的實行和修改, : 我都至少有給所有板友一個星期的時間發表意見 : 如果你認為有修改的必要, 首先我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 我是根本覺得這規定有問題,而這個判例我也不覺得有需要加重 不過這兩件事是可以分開討論的,而且我不打算討論後者 你提到自介的脈絡 我是太瞭解一開始這個規定怎麼來的了 我甚至現在馬上可以去問當初定下這個規定的人來求證 (不過對方這個時間應該在上班) 我相信現在用的規定跟原本那個規定內涵根本就不同 現在這個規定,怎麼說呢.. 我懶得寫太理性的東西,反正在這種情況下一點意義也無。 所以有些東西大家就當感想看一看好了 要說我對這個規定的感想; 就是按照近代的語言學,當你一直想把一個字的意義搞清楚的時候 它的用法只會變得越來越模糊。 而規定這種東西,也很類似。 m版主是理性人,一直不斷的想把規定弄清楚, 這可能跟她當時在看一些分析哲學有關, 而你也有一些理性人傾向,因為你一直想弄清楚細節。 你提到自由建立在不自由之上,但首先在說這句話以前 我們要知道,這命題是一個實然,而不是應然。 實際發生的事情並不一定是應該發生的事情。 也許某些體系是這樣發生的,也許在某些體系又不是如此, 也許一件事情發生了,可是他其實根本就不該發生。 再來我們應該要知道,就算上面的命題成立, 也不代表所有的不自由都能達成自由, 不自由(限制)可能就只是不自由本身而已。 尤其是當你一直想製造出一個明確、清晰的規範作為限制時, 你會發現這種限制怎麼樣定都會有問題。 所以我的感想是 如果你是為了追求更大的討論自由(希望我沒誤讀你的文章) 那我也很認同,只是希望你確定每個不自由的規範 都真切地讓我們的討論變得更自由、不受干擾、更專心做該做的事了 以這個例子,有這個規範,是減少了一些紛爭 但也有一些人沒辦法說話,多了一些紛爭 你也可以說跨版對這些人不友善,那當然是你的權限 你當然也可以說這其實是衡量了很多啪啦啪啦然後評估後的結果 有何不可?只是我們所重視的並不相同 : 我很歡迎你在版面上提出討論(不過一樣需要先自介) : 像這樣在推文中提出來,老實說沒什麼建設性 這個,那個,不好意思~ 必須先跟這個規則的擁護者道歉,我沒自介,而且也沒這個打算,哈哈。 不過我很不要臉,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所以我還是照樣來回應這個段落。 會對這條板規有意見的人,一定是不想寫自介的人 然後要對這條版規提出意見,卻一定要自介? 像這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行為,還表現得像是廣納百川意見一樣(歡迎提出討論云云) 我也必須老實的講,我覺得沒什麼實際意義, 而且有點偽善,讓我感到噁心。 如果真的歡迎提出討論,那應該就是討論版規的限制會放寬, 最起碼討論這條時要放寬。 再來,想像以下情境。 試問,用假的行文方式,寫一篇內容都是假的但毫無破綻的自介,很難嗎? 最起碼,我自己知道這件事對我來說大概比喝水還簡單。 可是那有實際意義嗎?大家樂見版上出現這種自介嗎? (也許大部分人無所謂,反正有規定我就遵守。) 如果一個顯然來鬧版的鄉民,寫說他也是TS, 今天因為跟另一個沒自介的TS吵架而雙方違規,你難道也照規定給他從重量刑嗎? 我相信你這麼聰明當然不會。 這個問題大家可以想一下,法律有很多洞可以鑽, 因為那是必要之惡,這樣才能給所有人一個速成、低成本的正義, 但在這裡有這個需要嗎?成本有這麼昂貴嗎? 我的意思不是說大家都可以充當神明,做出神之裁決, 但可不可以不要消滅那麼多人性? : 最後, : 我並沒有特別遮掩我的學歷 : 但是我不懂你把我的學校點出來的目的是什麼? : 這讓我不舒服 你也把我這篇推文整個回出來 (我根本不願意回文,但這樣讓我得回應了, 雖然這不是我的義務,然而我有必要為我的立場辯護, 否則這個立場就會變成一個已經討論過,而且沒人支持過的立場) 也曾經把我的ID大辣辣公告出來, 也曾經用引文幫我備份過文章, 也曾經點過我的學歷,雖然不是在版上。 我也蠻不舒服的~ 所以我們就算扯平好了 拜託,這件事情,我認錯, 所以就此打住吧,上面這些,我也都沒有打算弄清楚原因, 只是你要是再繼續提這點,再繼續回應這個段落,只會讓我們彼此都更不舒服。 --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1.156
bettordoe:其實我原本以為Leoniss是以兩個旁觀者在討論被水桶的人 04/12 11:54
bettordoe:這樣的立場,而在二樓回應了同樣是遺憾心情但不同原因 04/12 11:55
bettordoe:我推文第一行有點講錯,應該是說在討論這次水桶這件事 04/12 11:55
無所謂啦~ 嗆不嗆人 那已經不是焦點了
hayabusa0615:反正都上勾了 04/12 12:04
說得太好了~
hoshiyomi:無自介發文,您一路走好 =D= 04/12 12:26
hoshiyomi:做為這個板的使用者,遵守遊戲規則玩沒啥大不了,但有規 04/12 12:30
hoshiyomi:矩就代表對規則不滿的人有權不斷對這樣的不公發起挑戰。 04/12 12:31
Leopardis:老實說,看到一篇只有邏輯組合的東西,眼睛好累… 04/12 12:41
Leopardis:自介或者假自介是個人自由,只是規則就是這樣,你不投票 04/12 12:42
Leopardis:也必受到選舉結果影響,您一路順風^^ 04/12 12:43
這是不當的類比,而且回應你會造成我這篇文章的重點失焦, 不過我可以用帶學生的心態來和你討論,你的主張認為我們有選擇行為的自由, 但沒有對規則有意見的自由,並且你舉了一個選舉的例子來強化你的主張。 坦白說,我看不到我的主題跟選舉這個行為的任何脈絡性。 不過既然你要講選舉,我就用選舉和你討論。試問,您去投票選舉立委, 然後這時立委們宣佈隔天增稅50%,不繳稅就死刑,並且禁止抗議, 這是個失當、誇張的例子,但一切都合乎程序。這時你還會說規則就是如此嗎? 他們可也是經由你的同意與選舉的結果產生的唷,所以你應該默默接受嗎? 按照規定,你應該等到這些人任期結束,再進行修正,有些人會認為不然。 雙方在當下很可能無法判斷對錯,但要「祝你一路順風」, 這麼快就把自己放道德正確的位置上,也未免言之過早。
joannahsu:噗 04/12 13:06
Aphasique:既來之則安之,來了就先依照規則走,這是對該板的尊重! 04/12 13:43
Aphasique:既然自介比喝水還簡單,但今天吵到這田地,該怪誰呢? 04/12 13:46
我很好奇你是否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我認為尊重跟當前的主題這兩者沒什麼關聯性。 另外台灣這幾年在網路上很容易看見「言論自由」、「尊重」等等莫名其妙的旗幟, 而之前也有人認為歧視跨性別是一種尊重, 因為跨性別應該尊重某些同性戀社群不想看到跨性別的權利, 所以跨性別出現在這些場合裡面真是不尊重這些人。而這算嗎?尊重二字可以這樣用嗎? 今天這些人歧視,也可以形成規則喔,你要尊重這些規則嗎? 今天我們不認為如此,原因是有更高的規則存在, 像是不可歧視,所以規則之間會發生衝突,所以規則不是天條, 「先按照規則走」這件事情,是在規則沒有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才有可能。 否則你只能有一條規則,不然只要存在超過一條的規則,那規則間隨時有可能發生衝突。 但們現在顯然不只有一條規則,所以你的說法,非常的可疑,也根本站不住腳。 旗幟本身可能是對的,但這些人自己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還是因為無法為自己的立場進行有效的辯護,就隨便找一個好看的旗幟來掩護自己? 「來了就先依照規則走」,這個句話描述了一個規則一開始就在那裡,沒有動過的情境, 就像十誡一樣莫名其妙就在那裡。可是現在的情況是規則不是一開始就在那裡的, 而是人定的,歷經了一大堆刪刪改改增增減減,每次的修改,都有他的原因, 而我對這些人訂的、修修改改的規則有意見,為什麼不能對規則進行討論呢? 我們討論的結果不可能成為下次修改的原因嗎? 你這麼問了:「“吵”到這般田地,該怪誰呢?」 這句話的預設立場是,吵是不好的,所以我們一定要找一個對象來怪罪。 我倒想反問您,“吵”是壞的嗎?為什麼又一定要有人被責怪呢? 在討論中,我們難道不存在一絲絲進步的可能嗎? 理由何在?還是沒有理由,只是你認為如此呢? 如果您認為上面的問題你都已經透徹思考過,並且還是認為高舉尊重的大旗沒有錯誤, 那我收回前面我認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的看法, 並在此和您道歉,並且期待聽聽您的看法。 ※ 編輯: sakimo 來自: 111.249.157.11 (04/12 15:14)
Leopardis:說真的 我不受教 我不是好學生 當然 我需要一個好老師XD 04/12 15:36
Leopardis:要當老師請擇地吧 連守規則都不會的老師 這....... 04/12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