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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去討厭別人 這個討厭應該是有著說得出或說不出的原因 討厭別人不能說是一種權利或自由 個人的厭惡感只是反映出整體社會結構對某種人的偏見和壓迫罷了 只要不傷害到對方的權益就好 革命必先革心啊! 歧視這種東西不是靠訂幾條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社會運動長期努力的重點並不只是去立法 而是讓世人更了解弱勢族群的處境以及其真實面貌 這才是解除偏見和歧視的根本 現在保守教會正在用類似的戰術對付同性戀 意思就是說「給同性戀權益=侵害異性戀的權益」 我沒有歧視同性戀,但是我有討厭他們的自由 ..............等等 跨性人也一樣處在被排斥的危險中 以前還聽過有人說更絕的話: 「你的出現危害到我所有的感官,讓我渾身不舒服 所以你得消失,要不然就是侵害到我的權益 我沒有歧視你,只是希望你消失!」 你說這個邏輯如何呀? ※ 引述《miraculous.bbs@ptt.cc (求知若渴習藝如狂)》之銘言: > 這是一個反歧視的時代 一切講求政治正確 > 歧視某種人的人 將會受到譴責 > 那麼 > 一個人可以擁有討厭某種人的權利嗎 ? > 比方說 我在情感上討厭男同性戀 > 因為我完全無法理解 為什麼他們喜歡用男生的身體去愛男生 > 可是 我知道 就理智層面而言 我必須去尊重他們 > 那麼我對男同性戀的討厭 是我的權利 我的自由 ? > 那如果我無法自制的討厭情緒 影響到我的認知 > 因而形成一種偏見了呢 ? 即使我沒有公然進行歧視 > where would you draw the line ? -- ◆ 花魁藝色館--掃除污名 重建性   動態歌詞 讓你成為K歌之王! Sex.kkcity.com.tw \^_^ / http://www.kkbox.com.tw └──From:218.169.74.153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dvd40:etta再佛州就碰到,你的出現危害到我所有的感官,讓我渾身.. 10/25 02:03
FaithChang:推革命先革心~ 10/25 09:21
laideron:推~希望身處邊緣的自己也要常常檢視內心,是否因為教育 10/25 12:14
laideron:或社會化就全盤接受了大多數人的價值觀,而沒有自覺或反 10/25 12:19
laideron:思,知易行難,還在學習中... 10/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