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LifeGoOn@kkcity.com.tw (人不為己),
看板transgender
標 題Re: [討論]討厭某種人的權利 ?
發信站KKCITY (Wed Oct 25 00:25:37 2006)
轉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KKCITY
我覺得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去討厭別人
這個討厭應該是有著說得出或說不出的原因
討厭別人不能說是一種權利或自由
個人的厭惡感只是反映出整體社會結構對某種人的偏見和壓迫罷了
只要不傷害到對方的權益就好
革命必先革心啊!
歧視這種東西不是靠訂幾條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社會運動長期努力的重點並不只是去立法
而是讓世人更了解弱勢族群的處境以及其真實面貌
這才是解除偏見和歧視的根本
現在保守教會正在用類似的戰術對付同性戀
意思就是說「給同性戀權益=侵害異性戀的權益」
我沒有歧視同性戀,但是我有討厭他們的自由
..............等等
跨性人也一樣處在被排斥的危險中
以前還聽過有人說更絕的話:
「你的出現危害到我所有的感官,讓我渾身不舒服
所以你得消失,要不然就是侵害到我的權益
我沒有歧視你,只是希望你消失!」
你說這個邏輯如何呀?
※ 引述《miraculous.bbs@ptt.cc (求知若渴習藝如狂)》之銘言:
> 這是一個反歧視的時代 一切講求政治正確
> 歧視某種人的人 將會受到譴責
> 那麼
> 一個人可以擁有討厭某種人的權利嗎 ?
> 比方說 我在情感上討厭男同性戀
> 因為我完全無法理解 為什麼他們喜歡用男生的身體去愛男生
> 可是 我知道 就理智層面而言 我必須去尊重他們
> 那麼我對男同性戀的討厭 是我的權利 我的自由 ?
> 那如果我無法自制的討厭情緒 影響到我的認知
> 因而形成一種偏見了呢 ? 即使我沒有公然進行歧視
> where would you draw the line ?
--
┌◆◆ 花魁藝色館--掃除污名 重建性 ◆┐ ◢
◤ 動態歌詞 讓你成為K歌之王!
│ Sex.kkcity.com.tw │ \^_^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218.169.74.153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dvd40:etta再佛州就碰到,你的出現危害到我所有的感官,讓我渾身.. 10/25 02:03
推 FaithChang:推革命先革心~ 10/25 09:21
推 laideron:推~希望身處邊緣的自己也要常常檢視內心,是否因為教育 10/25 12:14
→ laideron:或社會化就全盤接受了大多數人的價值觀,而沒有自覺或反 10/25 12:19
→ laideron:思,知易行難,還在學習中... 10/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