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capri (romacapri)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Re: [發問] 想了很久的問題
時間Tue May 22 01:35:44 2007
說真的我會有點看不懂整串在argue什麼..,
有誤解或是完全根本沒對到點,還請見諒。
首先,異/同性戀判準的問題,因為時代性的限制,當年十九世紀末至二
十世紀早期,性(sex)的生物學研究還是很主流的,還沒有或尚未普及
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或社會性別(gender)的概念(社會性別
這概念本身其實也很爛),因此,早期的判準還是依據生理性別判斷,是
仍情有可緣的。性別認同之概念的涵養、發展與擴散,也是逐漸緩慢漸進
式地,也並非是一蹴可及,馬上就能壓倒性地摧毀生理性別決定論……@@
因此,在有了「性別認同」的概念之後,異/同性戀判準這問題,其實就
會變得很模糊,同時具有兩種可能的判準方式。有可能是以生理性別本位
,然後對照性傾向與生理性別的異同來決定「異/同性戀」;但也真的可
能是以性別認同本位,然後與性傾向對照,來決定究竟是異是同……
這種兩種皆可的模糊性,再次地打擊、挑戰了異/同性戀的概念本身究竟
還有什麼意義,促成對這概念的高度反思……好像大致上就是這串的內容。
不過好像還沒有人提問,「究竟是異是同,有那麼重要嗎?」這個問題。
異/同性戀這概念,不儘不精確,其實本身就有點無聊。學術界的歷史爬
梳,有一立場是表示,這詞語其實是非常近代的產物,但現代以前不論中
西,完全沒有異/同性戀這概念的。指稱同性之間的情愛與性實踐的詞語
當然還是有,但並不具有強烈的異/同二分意涵。
對著異/同性戀這概念仔細沉思,便會發現,這詞語指稱的背後在本質上
,其實是非常……嗯。我們在日常語言與生活中,都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
,才會使用異性戀或同性戀呢?
答案是,就是當異性戀主流指稱同性戀並且藉以區辨出主流自我;也是當
同性戀認同者指稱異性戀並且區辨出同性戀自我……簡單說,就是強化異
/同的對立交戰。這種行為在本質上……就是很概念暴力的。這就是異/
同性戀概念的本質。
有人提到了重要的一點,「性別身份認同」。意思是,在某些情況、對某
些人而言,他可能會很需要「同性戀」這個詞語當作他的身份定位。在這
種情況下,我認為,以定義上的三種或四種區分判準:生理性別、性別氣
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強制標示(也要他自己標示自己)特定的性別身份
,其實也是有點……某人之所以堅持某種身份,那就表示,這項身份對他
而言,是重要的、有意義的,並且是把生命依托,都建築在這身份詞語上
……在此情況下,我認為還是要給予對方適度的尊重,而非強制性地硬給
對方套上你或各種學理上認定的標準,享受分類的樂趣,而這種樂趣本身
,其實是很知識權力慾望的……不道德的分類快感。
另外,若以解剖學觀點界定,很明顯地,則就又會忽略了內分泌對生理層
面的實際影響。而且,異/同性戀本來已經就不是病理學上的病症詞語了
,還搬解剖學出來……是要異同性戀症症化的再版嗎?還是異同的問題,
會在生理醫學的治療上,扮演什麼關鍵性的影響……
「生理」一詞在涵蓋層面上,也是包括很多的範圍的。性染色體二分是最
開始也最基礎的一環,但之後的器官或大腦結構發展也是一環,神奇的內
分泌也是一環……而性染色體以外的生理層面,對於生理性別,其實也是
帶有許多微妙的變數與影響,這些變數之間的繁複交錯,在生理學裡也是
具有高度的奧妙……性染色體的非此即彼只是最簡單的化約方式而已。光
「生理性別」一詞就非常複雜,還有氣質、認同與傾向……每個範圍內部
各自都是超級大題目,而且又有範圍與範圍之間的交互關係……
問題有很多層面。大致是這樣……(笑)。我也不再是一昧地消解異/同
指稱之使用的主義者了……
p.s.如果仍是要討論異同性戀這問題,我設想了一下,也許能以下的方式
比較妥當。首先,先界定出你的「性傾向」是什麼,以這此為本位,然後
再去探討性傾向與你自身的生理性別、認同或氣質之間彼此的關係,或許
會比較好。
「性傾向」是什麼就很重要喲,比方說,有些人愛不愛上別人,依據的標
準是對方的生理性別的成份多些、氣質或認同少些;而有些人愛不上愛別
人,卻是以對方的氣質多些,生理性別少些……簡單地說,光性傾向就有
生理性別或氣質之間的拉扯了。有不少其實是非常一般的異性戀情侶,但
男方就是喜歡女方很有男孩子氣、或是女方喜歡男方在某些方面有些女孩
子氣,但兩者各自的性別認同都還是沒問題,這種情況應該還頗為常見……
先決定了性傾向為何,然後再討論性傾向與自己生理性別、認同或氣質之
間的關係,這般談論次續應當會比較妥當。白話地說,就是「到底你愛什
麼樣的人」……這問題本身就是很具意義的。這樣應該會比先爭論以生理
性別或性別認同為本位,然後再對照探討性傾向……來得有意義些。畢竟
,先愛她/他,我才「是」我自己,這該才是所謂性傾向這件事情的意義
所在……簡單說,就是性傾向這件事的深度,也可以整個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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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
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申命記》22:5
「啊?我是婦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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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ungweitw:我完全同意你說的....但是有時為了討論方便, 不得已 05/22 02:36
→ chungweitw:創造一些名詞... 05/22 02:36
→ chungweitw:只是有人指正原發問者說應該是喜歡"同性"...於是我提出 05/22 02:37
→ chungweitw:一些個人想法 05/22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