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yangel65 (雪晴)
看板transgender
標題Re: [公告]不得以自殺或殺人威脅他人
時間Sat Jul 18 17:10:21 2009
※ 引述《bfastpluto (Breakfast on Pluto)》之銘言:
: 抱歉--為避免誤會發文前還是先聲明一下:在下並不知道版友們Po這這篇文章的詳情,
: 但是ㄟ實在是因為同為台灣同胞、在(昨晚還)慶賀「我們」享有"言論自由(猜想也許
: 有人會跳出來說道:真的嗎?--老實說,有時我也很懷疑,不過,還是暫時相信偉大英明
: 的國民政府所應允我們大家的)"之餘,以及,同在「認同」這條路上匍匐行數十年(現也
: 不知道到哪了,說真的~)並且blablabla...細節說不完~
: 在下想說的是:當 若有人 真的關懷過您們所稱的「這類的病人」,
: 應該就知道:發作起來,想死的時候,是無法阻擋的。
前文~恕刪,我也只是想單純的表達一下意見……
我也曾經經歷過一段生死兩難的階段,當然最後我活了下來(不然這篇就很恐怖了~)
言論自由是一個文明國家的必經發展階段,但是言論自由還是必須有某種程度的限制
在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該發言人是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不可以因為個人情緒
而造成對他人的傷害,如此的言論自由才是可以的。
然而在這次的事件中,被當事人其點名者『揚言會記恨…並不讓其好過…等等之云云…』
請試問!這樣的言論自由是否太過於OVER了!?
至於該當事人揚言會帶著自己的孩子與他同時離開人間,這點是否成真…我實在…沒太多
意見~畢竟…這是他的主張,在還沒真的做出來以前…誰也拿他沒辦法
我是遭受這位浸水桶事件當事人,於七月六日波及也就是被點名的其中一位
那我當下的心情…又有誰能知悉?
這次的事件我完全處於潛水中(純粹欣賞劇情發展直播)
※關懷人間冷暖是對的!但是以大愛來包容一切…卻喪失了是非!?這又似乎令人費解了
我不想去強調誰對誰錯,畢竟事件已經過了,對於我個人提出的『聲明』我先前也PO過文
了,生命是可貴的~但是對於珍惜生命卻要任其非理性的行為出現…這樣子是不是過頭了
我個人僅是認為,有些人也許觸發了!就真的失控了……
但是一旦失控了!您認為…是該讓此人大肆宣洩情緒,得罪一堆人…保全他一個人?
還是說讓他靜下來?給他個生命線的電話!?
認同!不是無條件包容!合理合法的狀況~是該認同與支持,對於非法的狀況…仍該檢討
--
◢雪晴 Snowyangel 的圓夢日記
◤
我的領域我作主,看不慣的留言一律砍
跨性跨到沒脾氣~那就別跨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9.206
→ snowyangel65:強調言論自由、包容、認同的同時,是否該有個界線!? 07/18 17:14
推 anniephs:生命本該尊重,自由也該有所限制,毫無限制就變成放縱 07/18 17:22
推 joycelove:大大認同雪晴姐說的~!! 不論什麼事情~包容也是有限度的! 07/18 19:29
推 durianing:自由應該建立不傷害他人的基礎上 08/15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