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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晚早安,我是這個活動的總召集人,這篇是要來回應板主整理提問的。 首先說明一下,我們「阿qua的故事」(#1BDaCXF2) 「小妤的故事」(#1BDuAL_L)和「阿宏的故事」(#1BEE6TAM) 都是這個活動的網宣,裡面有我們主要的主張,提供給或許只看到新聞的同學。 並且也有部落格:http://dorm-community.blogspot.com/,可能之前太不顯眼吧, 裡面有許多資料,包括我們試行的提案和配套措施等等。 在此再強調一次,我們不主張廢除所有現有的男宿╱女宿, 而是希望將現有的某些極少數空間(目前最有條件的是BOT C棟一樓與國青四樓) 轉變成不以生理性別劃分住宿空間的宿舍, 至於希望跟同樣生理性別者住在一起的人, 仍然可以選擇現有的男宿╱女宿。 以下開始逐一回答問題: Q1為什麼自己有需求不搬出去住?學校宿舍光男女抽都不夠了? 對於現有狀況不滿,我們可以選擇消極的「不爽不要住」或是積極地改變它。當我 們選擇住進宿舍、選擇遵守自己與學校簽定的契約,也不代表我們無法改變往後希望自 己訂定、願意負責且遵守的契約。至於「學校宿舍光男女抽都不夠了」,似乎是假設跨 性別者或是對性別友善宿舍有需求的人,是外於現有的男生、女生,憑空生出來的一群 人,因而擠壓到現有的住宿生權益。但其實這些對性別友善宿舍有需求的人,就存在於 你我身邊,目前許多也是居住在現有男宿女宿中的。我們想做的,僅是提供(比例上極 少的)更多元化的選擇,給有不同住宿需求的同學。 Q2可以簡介性別友善宿舍到底跟一般宿舍有什麼不同嗎? Q3要改變現有宿舍會不會成本過高? 其實在台大,很多一般宿舍已經接近所謂的性別友善宿舍了,比如說BOT C棟一樓 的單人房(除了整層樓仍然是同一生理性別者居住之外),或是國青宿舍四樓(男女同 層不同房,只是外國人專用)。我們認為,這些是初步可以試行的地點,幾乎不須任 何裝修成本。至於收費,BOT與國青宿舍皆維持目前的收費即可。 Q4台灣的環境與國外是否有"可能導致男女混宿結果不同"的差異? 不是可能,而是一定會不同,因此引進類似制度都必須有所調整。我們提到的幾個 例子(如柏克萊)或是其他學校(如耶魯)的宿舍,基本上就是異性之間同層不同房, 有特殊需求者也可以要求同房。在那邊,要問的不是「為什麼不要分生理性別?」而是 「為什麼要分生理性別?」在台灣,目前看來希望區分生理性別的人還是佔多數,因此 我們才提出從少量開始,視需求增加的想法。 Q5網宣中提到哈佛,史丹佛,加州柏克萊住宿規約是學校定還是學生民主自己定? 其實我們提出這三所學校,主要是作為性別友善宿舍的案例;至於宿舍民主,我可 以提出我比較熟悉的耶魯大學(因為之前作過報告,且朋友在那邊唸書)。耶魯大學一 般也都是不同性別混居於同個樓層,並也提供有需求的同學混居於同房。那裡的宿舍多 元文化發展得很成熟了,有同志族群╱跨性別者的宿舍,也有某層樓作為「俄語文化」 宿舍的情形,可供不同需求的人選擇想住在哪個宿舍。他們有一個所有宿舍都要遵守的 基礎宿舍規範,是由學生自治團體與校方共同擬定,而各種不同宿舍若要針對它自己本 身再進行法規調整,原則上必須召開全體的舍員大會。至於規範如何執行,多是讓有需 要的(提出清寒證明者優先)研究生擔任輔導員(consular),這位研究生要執行勤務 ,並得以免繳住宿費。但我們仍要說,外國的方式不見得適用於台灣,任何制度的引進 ,都必須考量本地的條件,因而我們主張從極少量的宿舍空間開始,我們並非要藉由外 國的例子來論證台灣的大學也必須如此,只是提出一些不同於現狀的可能性。 Q6請問實際的配套措施?安全問題如何解決?學生在法律上如何負責? 所謂「配套措施」應該是針對改變後可能出現的問題而提出,目前最多人的疑問大 概就是安全問題了。多數人可能會問,如果宿舍不以生理性別劃分,是否可能導致生理 男性對於生理女性、狹身體優勢進行性騷擾乃至性侵害? 其實以目前我們的試行方案來說(同層不同房,獨立衛浴廁),這不構成太大的問 題,因為犯罪可行的空間和時間並不比原先來得多,而若性暴力是在走廊或是其他公共 空間發生,那也和宿舍之外的其他公共空間所面臨之問題相同了。從另一個層次來說, 若我們把所有生理男性視為潛在的加害人,那我們甚至應該禁止生理女性在白天進入男 生宿舍,因為,如此的話她所面臨的危機不是更劇多倍嗎?以我們過去半學期的資料回 顧,並沒有實證資料顯示純男╱女宿舍的性暴力受害比率是否較高。要不要入住這樣的 宿舍,我們提倡的制度並不強制,有安全疑慮的人(無論性別)仍然可以選擇住在現有 宿舍。你可能會問,這樣的需求真的夠高嗎?其實,光就我們認識並表達意願的人數, 便已超越希望試行的BOT C棟一樓和國青宿舍四樓所能提供的床位了。 事實上,在任何狀況下(無論是在宿舍中與否),學校都無法為性暴力負起直接的 責任,該承擔責任的是加害者。性別友善宿舍的加害者學生在法律上如何負責?其實與 目前的宿舍制度差不多。有出於性意圖的侵犯舉動,經由申報校方會透過性平會進行調 查處理,而受害者亦可同時透過司法程序對加害者提出告訴,要求其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而兩者之間並不衝突,可平行進行。 Q7到底有多少人贊成或反對?有做過調查嗎?那預計要開放多大的範圍或間數層數? 目前我們的方案是以BOT C棟一樓、國青四樓為試行區域,如前所述,單就我們所 知有意願者就已超出這兩的試行區域所能提供之床位。我們的試行方式是在現有的宿舍 中推行,並在盡可能不增加硬體設備的情況下進行。我們並不主張全面廢除現有的宿舍 型態,在現實層面的考量下,我們也不認為要全面改裝現有宿舍或新建新宿舍。我們也 主張應該保障想住純男、純女宿同學們的住宿權益,同學們有權力選擇要不要住性別友 善宿舍。所以不論你贊成或是反對都不會因此減損你既有的住宿權益,在這樣的前提之 下,調查是否還有必要?如果真的有必要調查也並不困難,只要學校利用註冊系統配合 住宿費繳交填寫問卷,就可以做到。不過前提是真的有必要。 Q8所以性別少數族群要跟哪種人住? 以我們目前的試行方案來說,若開放建議區域作為性別友善宿舍,自然就沒有這個 問題。之前有人推文提到,那麼性別少數族群是否可以直接選擇住進BOT單人房呢?其 實我們一直想說的就是,我們的試行方案的確和現行宿舍制度沒有太大的差距,頂多是 再多開放一些其他具有獨立衛浴的空間(如學校提供、住宿費低廉的國青宿舍),作為 異性同層不同房的宿舍空間而已。有人會問,這樣性少數者真的能申請到性別友善宿舍 嗎?其實若以現行制度看來,的確無法保證,畢竟申請的人數可能超過能提供的床位。 但如果是這樣,就顯示這樣的需求是有的,因此我們或許可以思考是否要開放更多同層 不同房的宿舍,吸納某些想住在異性同層不同房、但又不一定需要住單人房的學生。至 於有些人主張,應該更進一步保障性別少數者優先入住我們的試行區域(同層不同房) ,這個問題在下面繼續回答。 Q9性別友善宿舍的輔導員配額? 在我們的試行方案中,並沒有針對這個問題作過討論。我們想要開啟一個討論空間 ,必然得先作功課,但是有許多細節問題是我們沒有考慮到的,這就有賴後續共同的參 與討論了。就第一眼看去,這個問題可能是牽涉到資源分配與安全的問題,各位也可以 參考其他問答中的相關討論。 Q10所以蓋了性別友善宿舍,就可以解決性別少數族群的困境嗎? 如果這裡指的「困境」,是指目前住宿上的不便,我們的初步試行方案的確還無法 保證,畢竟需求可能仍然大於供給。有些人則主張,應該更進一步保障性別少數者優先 入住我們的試行區域;是不是應該這樣?這樣是否又會有認定的問題?這些問題我們保 持開放態度,如果試行方案能夠進入校方決策過程,便可以召開公聽會請大家一同來思 考(畢竟現在對宿舍制度的改變,學生意見要傳達給校方是非常困難的,並且校方也相 當忽視學生意見,詳情請見#1B4zanRm,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另一個訴求是「宿舍學生自 治」。) 如果你要問的「困境」,是指廣義的、社會上普遍對於性少數抱持的不友善,我們 得說,這種困境不是一兩天、一兩年甚至十幾二十年就可以解決的,無論是性少數、同 志族群或是女性甚至男性本身,仍然都面臨著各種不合理的眼光與期待。而在包括各種 場合的正常社交,促進異性之間彼此的尊重與瞭解(前提當然是有個舒服友善的私領域 )或許是長遠來看能解決這種困境的機會。 Q11性別友善宿舍跟性別中立宿舍是否不同? 這邊不得不提一下英美的用法,因為「性別中立宿舍」就是從英文的gender neutral dorms來的。這邊所指的「性別中立宿舍」指的是近年來歐美某些學校開始實 施異性同房的制度,而我們所提倡的作為開始的「同層不同房」則是普遍的現象。我們 刻意使用「性別友善宿舍」作為倡導的名字,一方面是想強調對於任何生理性別或是性 別認同都友善的宿舍,另一方面也是想要納入「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 streaming)的概念,強調無論是在現有的男宿、女宿或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同層不同 房」甚至異性混住,都應推動對於任何生理性別、性別認同之歧視的消弭。 Q12要如何証明有性別認同身心理不一的情況?(與要跟怎樣的室友住有關) 我們目前的試行方案,只是要實踐同樓同層中不以生理性別作為劃分的住宿方式, 因此並沒有特別針對性少數進行「篩選」。如果反應熱烈,導致某些性少數無法住進我 們試行方案的空間中,或許我們就可以思考,是否可以開放更多不以生理性別作為劃分 的宿舍?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想。第一,如果我們希望維持異性「同層不同房」,那 有人可能會更進一步主張,性別少數應該具有優先入住性別友善宿舍的權利,那麼「證 明」自己是否作為一名性少數者就很重要了。第二,我們或許也可以想像「異性同房」 的可能。 對於上述兩種思考方式,我們保持開放態度,因為那遠在我們目前的規劃之外。但 是我想也可以先援引一點其他學校的案例,供各位作為參考。以哈佛來說,宿舍申請表 內的「性別」一欄,便有「男」、「女」與「self identify」三欄,第三欄後則有空 位讓申請者描述自身的狀況。當申請者選擇填入此欄,學校會與他進行晤談,並瞭解詳 細狀況。你可能會說,這樣自由心證的問題終究如何解決?或許在此真的有文化差異而 無法實行,如果台灣人的確較無歐美文化脈絡下的互信基礎。但是目前也沒有實證資料 能夠證實。況且,性別認同在許多時候也的確不是非此即彼的,有些個人也曾經歷過不 同階段的性別認同轉變。如果是從「異性同房」的角度來思考,目前這也是國外大學正 在進行的(「同層不同房」已是多數基本前提了)。如果搜尋gender neutral dorm 或是 co-ed dorm可以找到不少相關資料,但是這目前還不是我們考量的範圍。 :: 礙於時間、人力,先回答到這裡, 後續問題我們會盡能力回答的。 並且在此說明一下,我們確實是有做過基礎功課的, 當然,我們想出來的實行方案有所不週全, 所以有必要共邀大家一同來思考討論。 如果只是要思考討論的話,為什麼要夜宿振興草皮? 其實大家都忽略了我們另一個訴求:「落實宿舍學生自治」。 在現行的制度下,對於宿舍法規要有所改變(無論性別相關與否), 學生的權力仍然渺小(請見#1B4zanRm) 因此我們要在當天實行真正的學生自治, 召開舍胞大會、一起訂出舍胞願意遵守並尊重的規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4.183 ※ 編輯: mainengre 來自: 140.112.4.183 (12/29 10:54)
hrs113355: 12/29 11:04
lazysky:請問版主如果還要發問的話是發在這篇下面?還是回去推? 12/29 11:06
wearytolove:我再開一篇新的好了,等我一下... 12/29 11:08
wearytolove:done 12/29 11:18
loliarchen:Q&A沒有po上部落格? 12/29 11:18
cirel: 12/29 14:40
p412401:加油 12/29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