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吃光~~
歧視的定義~
本身就是一個牽涉複雜的問題
就教育部給的辭典解釋
歧視 是指 以不公平的方式對待他人
何謂"不公平" 怎麼樣算"公平"
這又缺乏一個絕對客觀標準
只能說在相對比較下 去判斷
我們都討厭被他人歧視
我們也不喜歡歧視他人的人
但是
人有主觀好惡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喜歡/不喜歡的東西
人們有沒有公開表達
"自己喜歡/不喜歡的東西的自由與權利?"
因為當每一個人表達喜歡/不喜歡的東西時
對於另外一個人來說
就可能會構成"歧視"或"壓迫"
特別是可能涉及到"政治正確"性時~
這種情況會變得更強烈
隨便講個社會議題好了~
比如"核能"
我在這裡坦誠說~ 我是支持核能發電
但是在社運界或許多公共輿論下
支持核能變成一種政治不正確
如果我表態~ 我可能會被公幹 羞辱 群起圍攻
ANYWAY 這沒有差~ 我尊重每個人的意見
但部分反核言論
在我看來~ 完全沒有考慮過 "尊重包容"那些
支持核能發電的人~
甚至是有歧視與貶抑
包括把支持核能的人
指為"財團同路人/走狗" "擁護魔鬼技術" 等等
還有更多難聽的字眼就不贅述
當然 擁核者也對反核者有一樣的情況(不尊重它者的自主意見表達)存在
對於兩造來說~ 他們都覺得他們只是表達自己意見
但是 他們意見的表達 在另一方感受中
就是一種"歧視"或"壓迫"
言語性的歧視 因為沒有明確具體架構
(比如當年南非種族隔離政策 就是赤裸裸地用法律跟政治運作去歧視壓迫)
造成界定與認定非常困難~~
講點跟性別有關的
我們可能都聽過 "Lady first" "女士優先"
但現在在西方~ 有些女性對此是批判
為什麼要對"女性"優先~
這概念前提 是建立在 "女性是弱勢" "我們要同情弱勢"之上
所以有些女性~ 對此不以為然~
她們覺得 你是把她們視為弱者~ 這是不友善的態度
以及言語跟心態上不自覺地歧視~
某些言論 因為已經變成多數主流共識
被歸類於"歧視性"言論 而受到約束跟禁止
但是在性別氣質形象這塊
並不容易
個人有沒有表達 我喜歡/不喜歡某種個性氣質形象的自由?
比如有人講"我討厭懦弱的人"
那我這樣算不算對懦弱的人構成歧視~?
有些人天性如此
有些人天生就是無法勇敢堅強大膽
當我們把"懦弱"變成一種"理所當然"的負面形容詞時~
是否 也成為另一種歧視加害者?
人不可以懦弱嗎? 人一定要有guts 勇敢堅強嗎??
到底使用負面表達該不該被受到約束?
如果全面約束禁止
是否我們變成另外一種"和諧"社會~
因為個人意見表達 受到壓抑跟約束
一但表達 可能就是政治不正確~~
是一種歧視跟壓迫~~
所以在西方政治社會中 Free 跟 Fair是一個帶有對立性的概念
因為 太平等 必然使 自由受到約束 (不受約束的自由 往往造成不平等)
反之 太自由 會使得 平等難以存在 (尊重群體的平等 須讓自由有限制)
如果不好懂~ 想一下
Free Trade(自由貿易)跟 Fair Trade(公平貿易)
就會比較好理解~~
以跨板來講~~
這是一個難題~
因為所有在這板上的人 都希望得到認同跟尊重
沒有人喜歡有人跳出來指責你
說你這樣不好不該不對
但若整個板上~ 只是一片取暖安慰與歌頌讚美~
那跟一些專制國家媒體 只報喜不報憂又有何異?
都是把不好聽不想聽的東西給"和諧"掉
不是嗎??
以我來講~
我自己告訴自己
我不是為了取悅天下所有人而存在
我不需要讓所有人都認同我
我希望很多人能認同喜歡我
但我也不care有人否定討厭我
面對那些和我存在衝突的觀點與言論
有時我會反駁 表達清楚我的觀點跟立場
但有些時候 就隨它去吧~
跨板板友之間~
若是有 可能不那麼好聽的評語什麼
我們到底應該容忍接受到什麼程度?
這中間標準拿捏取捨如何?
很難達到全體共識
以目前板大的處理執行來說
我覺得是在個人可以接受的範圍之中
板主也是人~ 他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
管理這種板~ 是蠻辛苦
雖然這裡人氣排不上熱門板面
但這個板~ 是存在多元立場價值
相互表態的地方
沒有攻擊批判~ 春風和諧的一言堂
存在不同觀點表達 有交鋒互動的論壇地
哪一種比較好呢?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答案吧~~
我個人則是會選擇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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