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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ylauxes (熱血的翻譯夢!)》之銘言: [前文恕刪] 此公告之發布過程,確實如您所述,在程序上有些瑕疵。 : TheRock大這次的公告內容 : 考慮得的確很周詳 : 但是公告內容的決定過程、規定的辦法完全跳過版友討論 : 程序上我認為很有問題 : 如果板規第十二點的賦予板主的「公告禁止權力」不只是針對特定文章 : 還包括以後以後這一類討論文(譬如說只要討論到「價格」都要受此公告規範) : 那麼我認為第十二點板規有修改的必要 : 我知道板主有他的考量 : 但「不得針對篩選中或已徵得的個案討論價格」這一條 : 我的想法不太一樣 : 之前板上會出現因為價格吵起來 : 常常是因為參與討論的人發言無禮、沒有根據、開到黑影就開槍 : 譬如說在推文丟一句「價錢太低了」 : 「不要再剝削譯者了」 : 「譯者不用吃飯嗎」 : 問題的癥結點應該是在「發言內容、討論的方式」 嗯,我想我應該在用語上做些調整。因為嚴格說起來,我真正想做的其實是針對討論 方式提出建議,而非設下具實質拘束力的限制。 : 而不是「還在徵的案子可以討論價格、徵到了就不准再討論價格了」 : 針對(篩選中、已徵得的)個案討論價格是比較敏感沒錯 : 但如果可以提出有根據、不帶人身攻擊的意見 : 為什麼不能討論呢? 不是不能討論,但我希望大家以公告第四點所提的方式討論。 : 譬如說 : 「討論這個案子應該需要具備什麼能力、經驗的譯者 : 大概要花多少時間、查多少資料甚至去買什麼工具書才有辦法完成這件案子 : 或者花多少工夫跟案主討論 : 也許再引用翻譯社、出版社或是其他接案管道的價碼」 : 綜合分析 : 「如果是能力、條件都很適合的譯者來翻這個案子 : 那麼比較合理的稿費範圍應該在哪裡?」 : 我認為 : 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 您在上面提到的討論內容,正是我希望大家在討論價格時採取的方式。但與您的想法不 同的是,我希望大家將來對於價格的討論,是針對特定「類型」的案件進行全面性的討 論,而不是僅針對特定「個案」進行討論。 換句話說,我希望看到的討論內容是: 「討論這案子應該需要具備什麼能力、經驗的譯者大概要花多少時間、查多少資料甚 至去買什麼工具書才有辦法完成這案子,或者花多少工夫跟案主討論。也許再引用翻 譯社、出版社或是其他接案管道的價碼」 「如果是能力、條件都很適合的譯者來翻這案子,那麼比較合理的稿費範圍應該在哪 裡?」 之所以希望大家針對案件類型,而非特定個案進行討論,主要是著眼於討論結果所能發 揮的效益。針對特定個案進行討論時,既然該案價格實際上已經定案,則不論大家再怎 麼討論,也無法影響最後的接案價格。 此外,一個翻譯案究竟好不好做,往往要自己親身去做才知道。因此,當大多數的討論 參與者實際上並非該譯案的譯者時,若要討論該個案究竟需要具備什麼能力、經驗的譯 者大概要花多少時間、查多少資料甚至去買什麼工具書才有辦法完成,所言可能不切實 際。而且,在該個案所設條件下進行討論,其討論結果也未必能夠適用在其他案件。 總之,不是不能討論,但若想讓討論結果發揮效果,最好是以案件類型為主題,而非以 個案為主題。 我會廢止這份公告,然後以發文建議的方式重新表達我的訴求。謝謝您的意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