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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Rock 信箱] 作者: finavir (手機文化研究中) 標題: 那個板規草案我有意見! XD 時間: Sun Feb 18 23:24:26 2007 ↓因為我非常龜毛和detail-oriented,所以。↓ 然後,反正我現在還在早春還很冷的哈德遜灣,而我這封信又是針對 板規草案,所以依照板規草案第十條所列『本板板友得就本管理規則 之內容向板主提出建議,其建議有三人以上附議者,板主應考慮將該 建議納入板規,如未納入,板主應說明理由。』,請麻煩把我這篇轉 到板面上以供大家討論。謝謝。 第四項『於本板推文或發表文章時,不得為人身攻擊,經板主警告仍 不改善者,水桶一週。累犯者,水桶二週。』 要不要考慮融入西哲板的處理方式?﹝那裡十幾個小時之前煙硝味濃重﹞ 在苗頭初始的階段先出臨時公告暫時禁止相關回文。這樣至少能夠讓板 主在全盤了解情況和作出相關決策之前有一些緩衝時間。 再,警告次數? 第一、二、四、五、六條裡的『經板主警告仍不改善者』嚴格上來講 挺模糊的。﹝中文叫做『籠統』?﹞ 既然是civil law的系統,又可看作是social contract,再加上你又 曾自稱是酷吏,如此這般、一剛開始就周密點會比較好吧。 另,板主警告可否正式點?用公告發? 還有,最好列一下『人身攻擊』的範例以及limit。我不想看到──也 相信沒有板友想要看到──arbitrary persecution或是『板主自由心 證』那種情況。畢竟言論自由這種東西有其存在必要性,更遑論『人身 攻擊』的定義和界定並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可以很明確。 更甚,請問你和蛋頭是否會針對那種『中國式的拐彎抹角人身 攻擊』﹝範例一:luciferii﹞制定相關規定? 其他建議: 一、能不能加個『禁止稻草人』的規定? 『稻草人』的殺傷力和破壞力有多大,我想最近一次的筆戰是很好 的例子。 當稻草人出現的時候,請問你和蛋頭準備怎麼處理? 二、在出現『蓄意挑釁』的情況下,請問你和蛋頭有什麼處理方案? 因為蓄意挑釁不見得是人身攻擊。 三、上訴的權利? 被浸水桶的話就不能在板上針對板主的判決發表意見,那請問是否 仍有私下向板主上訴/申訴的權利? 畢竟板主不是萬能﹝沒有人是萬能,就算是法官也一樣﹞,判決有 缺失或有失公允的情況在所難免。 或者是說,在final verdict下來之前,有一段probation period? 四、請問這次關於板規投票的時間有多久? 連犯人都有投票權,總不能無故或不小心忘了被水桶的人的投票權 益吧。;p ── 差不多就這樣。;p -- "Politics is the skilled use of blunt objects," -Lester B. Pears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98.239.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