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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是否刪除低於最低建議費率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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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3/20/2010 09:44:30 Sat
◆ 票選題目描述:
本板板規原明訂,報價低於本板最低建議費率者,仍有發案資格。
究其理由,應為保障發案權與「接案權」。
前板主則依緊急命令凍結此條,動員戡亂,價碼為之一振。
在此詢問板友是否贊同因低於最低資費標準而刪文。
(好處:有提升平均價碼之效 壞處:截斷部分案源)
◆投票結果:(共有 1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低於標準就砍!!! 13 票 68.42% 68.42%
低於標準還是可以發,讓愛做的去做。 6 票 31.58% 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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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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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19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