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jein (諸葛阿郎)
看板travel
標題分時渡假,可惡的樂吉美
時間Sat Oct 28 17:43:5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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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race1009 在 週三, 2006-09-13 20:18 提供 台灣分時渡假 | 樂吉美
Submitted by grace1009 on 星期二, 一月 24, 2006 - 10:56 分時渡假論壇
幸好我只花了6萬元, 就當作是買個教訓吧!
看看下面這個報導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 聯合報A8版 )
販售「分時度假權」商品的英商樂吉美公司,宣稱只要刷卡卅萬元加入為會員後,即可到
國外一千個度假村享受高檔休閒旅遊;但檢調單位根據被害人檢舉,懷疑該公司收錢後即
不再和會員連絡,涉嫌變相吸金。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認為樂吉美公司涉及詐欺,已分案調查。樂吉美從八十七年成立至今
,估計至少有近千名會員,向會員收取資金數億元。
檢調單位日前約談英籍負責人飛利浦,他否認公司有吸金行為,辯稱有些度假村因為很熱
門,早被預定一空,消費者訂不到位,他也沒辦法。不過,檢調人員向「國際連鎖度假村
RCI」調閱資料後,發現根本沒有和樂吉美簽約,認為飛利浦供詞不實。
調查發現,有消費者不滿被騙,去年四月曾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投訴,公平會調查後
認定樂吉美「欺罔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已處以罰緩。
檢調單位表示,「分時度假」就是消費者花一筆錢購買度假權,選擇度假時間與度假村,
分年或分月來行使這項權利。
據調查,樂吉美公司以贈送電影票為誘因,要求民眾填寫問卷資料,再邀請消費者到公司
參加旅遊說明會,營造熱烈銷售氣氛;要求消費者當日簽約或分期刷卡加入為會員。
有被害人指控,消費者委託樂吉美幫忙代訂國外度假村的行程,但該公司都藉口「預約已
滿」而拒絕;有消費者被誘升級度假為由,刷了三次信用卡、消費達近百萬元,竟然只出
國度假一次。
調查顯示,與飛利浦同夥的英籍男子詹彼得,十年前在新加坡設立假日旅遊公司,並在台
灣成立分公司,當時即以銷售分時度假權涉嫌吸金,公司結束後另成立樂吉美公司,疑以
同樣手法在台詐騙。
又有新騙法
由 Anonymous 在 週四, 2006-10-19 19:01 提供
他們最近換了另一個方式,就是問你是否有使用,如果沒使用,是否願意轉售,但轉售需再加
錢.
轉售以1個單位為原則,比方你原有20萬元會籍,他會叫你加20萬元或更多金額,4萬為1個單
位,他會在一個月後跟你說:賣掉一個單位了,請你到公司領支票,接著呢?
被騙了,還是拿你的錢付給你自己.
之前有看到新聞~~也知道有人已經向消基會申訴
只是不知道其他的受害人要如何集結申訴
如果有知道的人~~也請提供訊息~~~
網路的力量~~無遠弗屆
人情冷暖~~~冽骨心寒
也許你浪費了十分鐘來留言,但也許會有更多的人,
因為你這十分鐘的分享,而追回他們的損失,尋回心中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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