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ail protected] (留美碩士英文教師)》之銘言:
> 我記得兩年前去美國時
> 持觀光簽證
> 入境時immigration officer在護照上面蓋章時是寫著可以停留六個月
> 不知道現在是否還是如此
> 可否請最近有去美國的人分享一下經驗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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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大葉大學戀戀紅城 <bbs.dyu.edu.tw>
※ From : dmpc1.dyu.edu.tw
我今年寒假的時候有去就舊金山
海關人員還是給我六個月的簽證
只是因為美國政府有個新規定
規定沒做指紋和眼球紀錄的旅客
必須要做紀錄
其他的並無不同
希望你去美國時一路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