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擇朋友,對於非朋友而又必須見面的人,則以尊重待之。
即使是「緣」在安排我與他們成為同事,也並不剝奪我的選擇權。
這種互相尊重而各行其是的感覺,其實也不壞。
* * *
如果真有一些凶悍的敵人干擾我,可以保持「不在乎」的態度。
他對我的敵意是在吃飽喝足之後,行有餘力才出現的,
是一種「業餘」的行動而已,我對別人業餘的行動又何必太認真呢?
不妨也以業餘的態度去面對,好像參加一場遊戲或競賽。
* * *
「只以他人為目的,而不以他人為手段。」
應該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建立人際關係,千萬不必為了事業而致力於此,
不然豈不是在「利用」人際關係,反而連人際的互相尊重都無法維持了?
──《自信與樂群》傅佩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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