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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回應文章 對商業週刊這篇流傳甚廣的報導有不少批判 讀讀看 應該是大家練習critical thinking的好機會 這篇文章雖然有些地方比較引起爭議 但是也點出不少原文的矛盾或錯誤之處 其實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 商業週刊原本都在寫企業界賺錢、投資、企管等等的東西 怎麼忽然間良心發現 寫起「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貧富差距問題 商業週刊過去寫的東西 不就幫忙造就了兩個世界中的一個世界嗎? 一個資本主義下的刊物,忽然間關心起窮人 讓我覺得有點奇怪(如果說是天下雜誌做的報導,可能我就比較能接受, 至少天下比較有人文關懷的一面) 當然 這樣說 對商周是嚴厲了點,誰說財經雜誌不能探討這類問題 不過 如果是真正很左派的人 說不定會很在意這種右派雜誌忽然間報導起意識型態完全不同文章的動機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27.35 > -------------------------------------------------------------------------- < 作者: zenosin (Fizban) 看板: wonderland 標題: Re: 《商業週刊》連所得與財富都不會分也想談 時間: Thu Apr 3 22:27:43 2003 這篇文章有很多情緒化的用詞,通常這樣的文章都失之客觀。 數據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方法,只要能說的通。 你也不能說他錯;他說的通,你也說的通,到底誰對誰錯? 畢竟科學隨時都在發現錯誤。 但是,說別人居心不良卻又提不出具體事證的人,才真的是居心可議。 以商週引用數據不正確(作者認為),即認為居心不良,不合邏輯, 有刻意混淆視聽之嫌。 我覺得,讓人能夠聽懂的分析就是好的分析,商週的文章我感同身受。 駱教授使用簡明的方法,分析大環境的數據,符合科學原則。相反的, 批評者引用雜亂、無法代表全體、沒有意義的數據,表面看似頭頭是道, 其實只是強詞奪理。 例如"有多個所得來源的家庭,所得金額當然就比只有單一所得來源的家庭多"; 誰管他們怎麼賺錢的!這根本就不需要考慮的,科學研究要先把內容簡單化, 才有辦法看出其中代表的意義。 PS. 說真的,這種情緒化的文章我真的看不下去 > -------------------------------------------------------------------------- < 作者: wuso (nowadays) 看板: wonderland 標題: Re: 《商業週刊》連所得與財富都不會分也想談 時間: Fri Apr 4 17:12:49 2003 ※ 引述《zenosin (Fizban)》之銘言: : 這篇文章有很多情緒化的用詞,通常這樣的文章都失之客觀。 : 數據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方法,只要能說的通。 : 你也不能說他錯;他說的通,你也說的通,到底誰對誰錯? : 畢竟科學隨時都在發現錯誤。 : 但是,說別人居心不良卻又提不出具體事證的人,才真的是居心可議。 : 以商週引用數據不正確(作者認為),即認為居心不良,不合邏輯, : 有刻意混淆視聽之嫌。 ^^^^^^^^^^^^^^^^^^^^^^^^^^^^^^^^^^^^^^^^^^^^^^^^^ 商周的數據 就懂得最基本經濟學的我看的出來 收入 與 財富 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所以商周所謂的貧富之間收入67倍差距(沒記錯的話)根本就是錯誤的 所謂的67倍是「財富」,也就是不動產、債券、存款等等的總和 台灣這幾年的所得差距是在加大沒錯 但是頂多是個位數的倍數差距(如該文中提出的世界各國收入差距倍數) 最多到10以上的倍數就非常嚴重了 一本台灣的知名財經雜誌竟然犯這種簡單的錯誤 我覺得值得探討其背後整個出版體系的人力結構問題 : 我覺得,讓人能夠聽懂的分析就是好的分析,商週的文章我感同身受。 : 駱教授使用簡明的方法,分析大環境的數據,符合科學原則。相反的, : 批評者引用雜亂、無法代表全體、沒有意義的數據,表面看似頭頭是道, : 其實只是強詞奪理。 : 例如"有多個所得來源的家庭,所得金額當然就比只有單一所得來源的家庭多"; : 誰管他們怎麼賺錢的!這根本就不需要考慮的,科學研究要先把內容簡單化, : 才有辦法看出其中代表的意義。 : PS. 說真的,這種情緒化的文章我真的看不下去 > -------------------------------------------------------------------------- < 作者: zenosin (Fizban) 看板: wonderland 標題: Re: 《商業週刊》連所得與財富都不會分也想談 時間: Sun Apr 6 21:23:05 2003 ※ 引述《wuso (nowadays)》之銘言: : ※ 引述《zenosin (Fizban)》之銘言: : : 這篇文章有很多情緒化的用詞,通常這樣的文章都失之客觀。 : : 數據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方法,只要能說的通。 : : 你也不能說他錯;他說的通,你也說的通,到底誰對誰錯? : : 畢竟科學隨時都在發現錯誤。 : : 但是,說別人居心不良卻又提不出具體事證的人,才真的是居心可議。 : : 以商週引用數據不正確(作者認為),即認為居心不良,不合邏輯, : : 有刻意混淆視聽之嫌。 : ^^^^^^^^^^^^^^^^^^^^^^^^^^^^^^^^^^^^^^^^^^^^^^^^^ : 商周的數據 就懂得最基本經濟學的我看的出來 : 收入 與 財富 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 所以商周所謂的貧富之間收入67倍差距(沒記錯的話)根本就是錯誤的 : 所謂的67倍是「財富」,也就是不動產、債券、存款等等的總和 我想請問一下景誼大大,您確定這六十一倍的數據是財富不是所得沒錯嗎? 能不能幫我找找看網站上有沒有資料? 我想釐清一下,這是不是《商業週刊》筆誤? 《商業週刊》原文: 根據主計處最新(九十年度)的統計,台灣個人所得最高族群(前十分之一), 其所得金額是最低族群(後十分之一)的六十一倍之多 另外,批評者提到的 台灣 6.39 2001 應該和61倍是不同的算法吧!?你能不能告訴我這是怎麼來的? : 台灣這幾年的所得差距是在加大沒錯 : 但是頂多是個位數的倍數差距(如該文中提出的世界各國收入差距倍數) : 最多到10以上的倍數就非常嚴重了 : 一本台灣的知名財經雜誌竟然犯這種簡單的錯誤 : 我覺得值得探討其背後整個出版體系的人力結構問題 : : 我覺得,讓人能夠聽懂的分析就是好的分析,商週的文章我感同身受。 : : 駱教授使用簡明的方法,分析大環境的數據,符合科學原則。相反的, : : 批評者引用雜亂、無法代表全體、沒有意義的數據,表面看似頭頭是道, : : 其實只是強詞奪理。 : : 例如"有多個所得來源的家庭,所得金額當然就比只有單一所得來源的家庭多"; : : 誰管他們怎麼賺錢的!這根本就不需要考慮的,科學研究要先把內容簡單化, : : 才有辦法看出其中代表的意義。 : : PS. 說真的,這種情緒化的文章我真的看不下去 > -------------------------------------------------------------------------- < 作者: wuso (討厭偽善者) 看板: wonderland 標題: Re: 《商業週刊》連所得與財富都不會分也想談 時間: Mon Apr 7 17:37:06 2003 ※ 引述《zenosin (Fizban)》之銘言: : ※ 引述《wuso (nowadays)》之銘言: : : ^^^^^^^^^^^^^^^^^^^^^^^^^^^^^^^^^^^^^^^^^^^^^^^^^ : : 商周的數據 就懂得最基本經濟學的我看的出來 : : 收入 與 財富 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 : 所以商周所謂的貧富之間收入67倍差距(沒記錯的話)根本就是錯誤的 : : 所謂的67倍是「財富」,也就是不動產、債券、存款等等的總和 : 我想請問一下景誼大大,您確定這六十一倍的數據是財富不是所得沒錯嗎? : 能不能幫我找找看網站上有沒有資料? : 我想釐清一下,這是不是《商業週刊》筆誤? : 《商業週刊》原文: : 根據主計處最新(九十年度)的統計,台灣個人所得最高族群(前十分之一), : 其所得金額是最低族群(後十分之一)的六十一倍之多 補充一點,用一個最簡單方法計算就可以知道到底所得差距有沒有可能大到61倍 根據勞動基準法 台灣勞工的基本工資大約是16000元左右 也就是凡是就業人口的一個月基本薪水至少要16000元(打工、失業者除外) 因此16000*12 年薪至少192000元 而假設有一個年薪200萬的經理級人士 則這兩位的個人所得差距約10倍(而且我們知道領基本工資的人多半是外勞,大部分人的 工資絕對超過16000元) 如果要以商周寫的所得差距61倍計算,則192000的61倍將高達11802000元, 一千多萬的年薪,試問國內有多少人可以達到此種薪資水準? 上述計算只是單純的數據引用,若以台灣全國人口計算,則所得水準的倍數差距更會縮小 ,因為年薪千萬的人真的不多,而薪資水準只有16000元的人真的太少了。 這樣解釋的話,就清楚多了吧^^ PS 第一次覺得自己數學還不會太糟,我就是因為數學不好才要讀政治系的。 : 另外,批評者提到的 : 台灣 6.39 2001 : 應該和61倍是不同的算法吧!?你能不能告訴我這是怎麼來的? : : 台灣這幾年的所得差距是在加大沒錯 : : 但是頂多是個位數的倍數差距(如該文中提出的世界各國收入差距倍數) : : 最多到10以上的倍數就非常嚴重了 : : 一本台灣的知名財經雜誌竟然犯這種簡單的錯誤 : : 我覺得值得探討其背後整個出版體系的人力結構問題 > -------------------------------------------------------------------------- < 作者: wuso (討厭偽善者) 看板: wonderland 標題: Re: 《商業週刊》連所得與財富都不會分也想談 時間: Mon Apr 7 17:57:26 2003 再補充一點 根據官方資料 所得分配的算法是以「家計單位」計算 也就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可支配所得計算 而我上述舉的例子只是以「個人」為單位計算 特此澄清 (天阿 這邊快變成政治版啦) (不過要謝謝zenosin 讓我對所得分配又多了一些新認識) 可參考網址 http://www.npf.org.tw/Symposium/norm/norm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