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計劃一】
街頭表演,若警察前往取締,則用攝影機將其拍下,寄至國外,就說『
政治迫害藝術』,或者,寄給國內民代,就質疑『馬市長不是在推廣走唱文化嘛
,不是支持藝文活動嘛?』
【實驗計劃二】
每人助燒Demo CD 5片,目標籌募125片(1-5-25-125),於現場演出時
讓現場觀眾自由索取,並擇期舉辦125演唱會,憑CD入場者享有優惠。
不知怎麼的,訪問的最後,聊起這兩個計劃,我很努力的說服小民去嘗
試看看,只是有趣吧,對事情的結果有些好奇,再者,我也不認為失敗會有甚麼
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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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為什麼做這個計劃,我想了一下,反問他,你為什麼玩團玩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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