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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木柵公司以230000購買一部設備,耐用年限為10年,殘值為30000使用直線法提折舊 試作: 按下列各項獨立假設做第五年的折舊分錄: 1. 改用使用年數合計法提折舊 我的問題在於為什麼換成年數合計法時不用再扣掉殘值呢? 我的算法: 第5年初的BV=230000 - 20000x 4yr = 150,000 改用年數合計法: (150000-30000)*6/21 = 34285.71 但解答為:150000*6/21=428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8.94.186.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ccounting/M.1398029264.A.21B.html
tracybbb:答案有沒有錯誤呀…一看也有相同疑問 04/21 08:50
stoneer:要扣 04/21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