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rnway: 頭推 08/31 10:03
→ book8685: 祝玩愉快 那我那封信 哈 08/31 10:04
推 Nobita: 辛苦了 多了一個人業務量沒減少反而增加 08/31 10:05
推 gn00604767: 推凱莉,百樂那樣判下去,大家真的都要回隊版了XD 08/31 10:05
→ Adven: 粗乃丸~ 08/31 10:06
→ gn00604767: 什麼時候會踩到線都不知道 08/31 10:06
→ kaojet: 好慘 業務量一直增加 08/31 10:07
推 mdjason: 版主本來就會有自己的顏色 但任意引用來判水桶 不合理? 08/31 10:09
推 kixer2005: 推推 話說有冤案申訴委員會嗎 08/31 10:10
推 nobeldd: 聖戰必勝 08/31 10:12
推 qlz: Baseball_BM 08/31 10:12
噓 hatedog5566: 版主身為板友身分可以有顏色 但判決不能有顏色偏頗 08/31 10:25
推 hatedog5566: 補推版主肯溝通 關於第四點想提出的是 08/31 10:28
→ hatedog5566: 關於檢舉信 請處理完後回個done 讓板友知道說已處理 08/31 10:28
→ hatedog5566: 又或者是未達標準 直接寫未達標準也好 08/31 10:29
→ hatedog5566: 而不是直接跳過帶過 有時沒回也不知道是未達標準 還 08/31 10:29
→ hatedog5566: 是不想處理 還是因板友而異雙重標準 08/31 10:29
→ hatedog5566: 希望改進就這點 08/31 10:30
推 liao4767: 推正妹 要玩得開心喔!! 08/31 10:53
推 yushenlin: 人正真好 08/31 10:58
推 Tamama56: 推 08/31 11:15
→ best2008: 一周 追朔條款 不是說要修 08/31 18:57
推 mistyday: 推希望能至少回個信告知不符標準,也希望能早日說明版規 08/31 20:41
→ mistyday: 八(引戰)認定標準。謝謝辛苦了。 08/31 20:41
※ 編輯: girl10319 (163.29.192.61), 09/02/2014 18: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