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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ygame (卡叔)》之銘言: : 我也滿愛玩這款的^^ 感謝回應,剛剛又重看說明書。 : : 1.搶先 : : 在追捕階段步驟3警探:線索與推理時,由調查負責人開始順時鐘方向,每名警探 : : 可以對他的指示物宣告除了搜索線索和逮捕之外第3種行動:搶先。 : : 這段我的解讀是搶先這個行動不能和搜索或逮捕並存使用,不知是否正確 : : 而關於搶先的詳細說明是 : : 警探可以選擇1個仍可以行動及移動的警探人形指示物,將它移動到1個相鄰的路口(無視 : : 編號圓圈) : : 這邊我就看不太懂了,只好舉例請教大家。 : : 紅色警探:本次指揮官,已經從地圖左上角的26號下方哨站移動到1號左方哨站。 : : 黃色警探:因為已經在追捕過程,理論上已經移動過,假設已經移動到地圖右下方195號 : : 左方哨站。 : : 此時假設紅色警探搜索時找到線索,推知傑克應該在地圖左上方,換黃色警探搜索或逮捕 : : 顯然無意義,所以這時候使用搶先,就可以從195號左方哨站瞬間移動到紅色警探附近的 : : 哨站? : 搶先寫了可以"行動及移動"的警探 所以已經移動過的黃色警探本回合應該不能被當作 : 使用搶先的警探 這邊我有一個疑問是,遊戲基本規則應該是所有警察都按順序(假定紅色指揮官先)先移動 過,之後所有警察再繼續按順序(也是從紅色開始)選擇搜索或逮捕。 所以如果按照這個基本規則,根本不可能有警探還沒移動過。 不過好像玩家間有變體規則,每個警探可以先移動、後搜索逮捕,做完這兩個行動之後 才換下一個警探,用這個變體規則時「搶先」的使用時機就說得通。 : 剛開始玩的時候上網查所謂的路口定義是指黑色的節點 : 我的理解是可以挑一個尚未移動及探索的警探移動一步之後他再自行走兩步 走三步或許是個好主意。 因為我看說明書上的解釋,感覺真的很像使用上述變體規則,紅色指揮官移動和搜索過 後,換尚未移動的黃色警探直接從195附近哨站飛到紅色指揮官附近。或是黃色警探不移 動,但是把另一個還沒移動的藍色警探(不論在何處)直接拉到黃色警探附近哨站。 : : 如果我說的是正確,這招會不會破壞平衡(畢竟一瞬間多移動十幾步以上)? : : 如果我解讀有誤,那正確來說應該怎麼玩? : : 2.大範圍逮捕(在警探指示物相鄰的圓圈都宣告逮捕) : : 這招在一天15次的逮捕機會中可以用幾次? : : 是否在第1位警探準備發動逮捕時就得立刻使用?還是說每位警探可以選擇是否要發動? : : 這招看說明書解釋感覺有些強大過頭,似乎一天15次追捕都可以用,而且好像每個警探 : : 都可以任意在他的回合選擇是否使用。 : : 這樣解讀的話,原本逮捕的規則(只限宣告一個數字)好像就沒什麼意義了。 : 範圍逮補建議設置使用次數這樣會平衡一點 : 可以考慮一下警探跟傑克雙方玩家的實力來做調整 : 如果傑克是公認烙跑高手可以將次數放寬點,傑克功力一般的話可使用次數減少 好主意,也就是說這部分其實算是可調整的變體規則? : : 另外關於傑克的能力 : : 3.假線索 : : 傑克每給出5個黃色線索後可以得1個藍色假線索,理論上走15步所以會有3個假線索, : : 但是第15步一定得回老巢,是否根本不可能會發生得到第3個藍色假線索的情況? : 得到第15個黃色線索是有可能的 : 假設傑克在第13步開馬車或第14步開路燈因為使用道具要下回合才能宣告到家 : 所以可能在當回合會被探索出來,不過被逼到這樣的情況傑克也gg了 : 大概是被逼很緊又回不了家的情況才會發生 在這裡我的疑問是,當傑克走到第15步確定還沒回秘密基地其實就是傑克輸了,理論上 警探們已經不用再搜索,所以應該不可能得到第三個藍色假線索。這邊不知道是否我的 理解有錯誤? : : 4.傑克的來信 : : 顧爾斯頓街:是在追捕階段夜間逃亡時使用 : : 其餘三封:是在警探街頭巡邏時使用 : : 規則說從第二夜開始才能使用信件,使用某信件後就移除遊戲,其餘信件等下一夜才能 : : 再使用。所以不管如何最多只能使用三封信?還是說顧爾斯頓街這封信(或塗鴉)可以額 : : 外使用? : 信件不熟悉,不過看你寫起來第二夜開始才能使用那應該只能使用三封信 了解,所以是四選三 : 請問顧爾斯頓街有註明甚麼嗎? 簡單來講前三封信大概是這樣 1.傑克將地圖左下或右上的黑色巡邏指示物(不可翻看是否有作顏色記號)移動到任何沒有 人的黃色哨站。 2.傑克選擇地圖中間的兩個黑色指示物,然後由指揮官選擇放到任何沒有人的黃色哨站 3.傑克將地圖右下或左上的黑色指示物(沒註明,但應該也是不可翻看)移動到沒有人的 黃色哨站 顧爾斯頓街 (較特殊,是在傑克移動後,警方移動前使用) 傑克從紅綠藍三位警探選其中一個(假設選藍),警探這邊只能選棕色那位。 由本次調查負責人選擇看是藍色或者棕色警探要去地圖左邊中間的那個紅色框框哨站 至於剛剛重看說明書後又有一個新問題 傑克在羅馬數字一到五的血濺街頭階段,紀錄表上面到底要怎麼寫 是只要打叉就好還是要註記數字? 到底是打叉或者寫數字其實認真說起來有很大差異 打叉: 1到5位被害人怎麼亂跑都沒關係,反正我只要心情好隨時都可殺。 這邊傑克可能起初想殺左上角被害者,兩步後覺得警方太近改殺右下。遊戲時當然 沒差,只不過鑽牛角尖探究下傑克就會瞬間移動XD 註記數字: 是否代表傑克一開始就得從五位被害人中選出一位,從該名被害者(假設左上方)逃跑時就 得確實記錄他的移動順序,所以有可能該名被害者快移動到警方附近,傑克勢必得提 前下手(避免等一下警方很快包圍),被迫放棄繼續探查警方哨站。 如果選這點理當會增加傑克難度 又我在這邊懷疑是否中文說明書翻譯有誤,或許遊戲時應該是從羅馬數字五倒數到一, 在一那格時必定殺人並且註記被害者當時的位置,因為在紀錄表上看起來比較有順序性。 以上一點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75.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Game/M.1398175442.A.DD5.html ※ 編輯: epxvice (114.36.175.97), 04/22/2014 22:07:32
tangyuli:血濺街頭,應註記數字,這數字也就是傑克開始逃離的點 04/23 08:10
tangyuli:不需要一開始就把數字寫下來,紀錄表上有5格,等到你要 04/23 08:11
tangyuli:殺害時,才寫在對應的格子上,例如被害者血濺街頭3回合 04/23 08:12
tangyuli:你就把表上的第3格,註記當時殺害的位置,並由此開始逃跑 04/23 08:13
epxvice:感謝 04/23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