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偵查兵苦手)
看板Bus
標題[閒聊] 認錯
時間Thu Dec 11 03:46:00 2014
http://www.facebook.com/chetbaker1010/posts/333716976814653
原文有點長,且編輯有點麻煩,請板友先自行點進去看。
會貼過來是因為這是一個市區公車司機過失致死,
市府不願賠(號誌有問題)丶公司不願管的案件,
被告律師先幫被告出了第一筆賠償金,讓被告不致於緩刑被取消。
呂秋遠很善於拿他當事人的案子寫故事,
當然會經過改編,
是否真的幫被告出了錢,我也不知道,
不過不少鄉民駡他,
律師同業也說他是半路出家,根本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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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tkin: 呂秋遠這案我認為法院判七個月還緩刑算輕判了 12/11 04:57
噓 ultratimes: 最好公車司機出事,公司可以脫身黃金切割 12/11 10:31
推 astr: 人紅是非多,打的贏官司的就是好律師 12/11 13:30
→ astr: 實務界法官最常被蛋頭學者罵不懂法律啊 (茶) 12/11 13:31
→ astr: 告公司,公司可以向司機全額求償啊,司機不自己吞還能怎樣 12/11 13:34
推 krishuang: 看描述是統聯在交九附近長安西路的事故 12/11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