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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大大好, 我在幾年前和人發生車禍 最後法院判賠五十萬新台幣, 還要在加上年利率5% 第一年還款一萬三千元 第二年還款四萬一千元 第三年還款十七萬五千七百元 (因為當初只說每個月最低付五千元 想說可以盡快還完不要還了一堆利息 畢業之後就很努力每個月匯快兩萬) 請問以上資訊夠計算剩餘金額嗎? 以及請問計算金額的公式可以怎麼列?? (未來如果每個月還款的金額有異動時我可以自己計算) 麻煩大家了,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82.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FP/M.1396521541.A.90B.html
JACC:那要看你認定的5%是直接用50萬算還是用剩餘金額來算吧 04/03 21:27
自今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判決書是這麼寫的,請問這樣是您說的前者還是後者呢?
diabloevagto:你沒有公證第三方嗎? 04/04 00:04
公正第三方是指法院嗎? ※ 編輯: mengin (114.41.156.171), 04/04/2014 12:44:29
JACC:沒特別註明的話一律以50萬算 04/04 13:10
JACC:所以看你第幾年還清總額 = 50 + 50*0.05*(第n年) 04/0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