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zxzero:感謝補充 完全就是個人渣 03/31 11:14
推 LoWind:真假不是相關人員很難分,就像這個案例正反兩方的說法相差 03/31 12:21
→ LoWind:十萬八千里…果然文筆才是重點!? 03/31 12:21
→ flyiii:正反雙方十萬八千里是一回事,他殺了十四個人是另外一件事 03/31 12:24
→ flyiii:水滸傳的雜碎們每個都是有冤屈就亂殺人的你希望自己被他殺? 03/31 12:25
→ flyiii:更別提裡面還有11/16歲的小女生? 03/31 12:27
→ aakkz:大惡若善 像大時代里面的丁蟹 即使惡貫滿盈依然認為自己是 03/31 12:39
→ aakkz:好人 錯的都是別人 03/31 12:39
推 osamu:一句話,台灣終究是法治社會,又有發聲管道,拿帝制和共產比 ? 03/31 12:47
推 duelaylomo:其實他說的也沒錯啊,小說裡的主角就都是這種人 03/31 16:00
推 ron761230:以前小蔣時也有個幫派分子被民眾捧成英雄的例子, 03/31 17:37
→ ron761230:專制政府+資訊不流通的情況下,壞人只要敢跟政府對著幹 03/31 17:39
→ ron761230:會被不明就裡的人吹捧看來不少,感謝原po分享另一看法 03/31 17:40
→ li7915566:這點要注意真相還是假消息。不過上海某民工闖進公安大樓 03/31 19:14
→ li7915566:砍四六人傷二十幾人,這事情卻沒報 03/31 19:14
你說的應該是上海楊佳襲警案吧 這怎么能說沒報?當時也是傳得沸沸揚揚 現在案情始末
包括各種觀點、當時轉發的謠言貼(所謂民間真相)在網上都隨便能找到。如同胡文海在
網上被吹捧成“英雄”,楊佳也被吹捧為“義士”。此案起因是楊佳到上海旅游 租了一
輛腳踏車 后面受到警察盤查 因為懷疑他的車是偷來的 后來證實車是他租的 就放行了(
開始拒絕提供憑證)他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為什么只盤問我) 要求公安局開除該警員公職
賠償精神損失費 這樣的要求在臺灣就能得到滿足嗎?后來的所謂的民間真相也沒有“眾說
紛紜” 是事發后一個蘇州人在網上發帖 聲稱楊佳遭到警方毆打 喪失生育能力。后來被
大量轉發 被認為是真相。至少表面看 這個發帖人和楊佳應該毫不相干 他本人也沒有介
入過此案的任一環節 警方公布監控錄音錄像來看 也是楊佳在對警方謾罵 吐口水...
至于你相信誰 這就是你的個人思辨的問題了 畢竟除了當事人 不可能有人徹底了解事情
的任一細節 當然 如果這個事發生在臺灣 我相信你會相信警方出示的證據。
→ li7915566:他的動機也是各說紛紜 03/31 19:14
→ scores:殺滿門小說裡都是英雄主角...還真的這樣 03/31 22:16
→ scores:不過好笑的是 殺小孩 中共不是專門的 就前兩年新聞在醫院 03/31 22:19
強制墮胎、強制上環 這種情況確實有 不過不是普遍存在 也是被爆出來受到譴責和追究
法律責任的 這種事情 說是個案也對 說是現象也對 因為每一起都挑動大家的神經 總體
數量確實可以在網上都能數出來 但因為一些案例往往是發生在比較落后偏僻的鄉鎮 所以
這種做法有時候沒有第一時間爆出來而持續了一段時間 所以說是一種現象也是沒錯的 但
并不等于是大范圍存在。
→ scores:養第二胎六個月了 準備好罰金了 還是被強拉出去墮胎... 03/31 22:20
→ rrrz:說到底就資訊不流通 資訊要是流通哪來這些有的沒的 03/31 22:32
→ wcm:不要說帝制國家,現在的台灣就有一個某通緝犯要號召占領立院 04/01 00:19
→ wcm:立場完全與學生相反,還堅稱有人動手他們就會動手 04/01 00:21
※ 編輯: lin3623 (117.141.116.96), 04/01/2014 09:34:26
→ scores:偏遠山區小村就算了 醫院 可以住院的醫院 怎麼樣也算是 04/01 11:25
→ scores:市區 警力可以到達的地方 照樣可以六個月以上強迫墮胎... 04/01 11:25
→ scores:就算是個例也是不能接受 今天強墮是政府執法又不是偶發性 04/01 11:26
→ scores:犯罪 ... 是整個政府執法意識的問題 04/01 11:26
→ scores:因為不是大範圍存在 就安心了?? 04/01 11:28
不,我并沒有說過安心之類的話吧?也沒有說過這是正確、被允許的。沒錯,個例也是嚴
重的犯罪行為,雖然胎兒在法律上還構不成法律意義上的人,在大陸不構成殺人罪名,但
對孕婦而言是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我只是說明這種現象的本身,存在 但違法 并非大范圍
這沒有意指任何東西。你說的所謂6個月胎兒應該是指陜西鎮坪縣事件 沒有任何人會說這
是合法或合乎人情義理的。這不等于土共=專門殺小孩 就好比一個地方有人殺人 不等于
說這個地方的人被允許隨意殺人 更不等于這個地方遍地都有人在進行屠殺。我的解釋僅
此而已,而不是為大陸存在的陰暗、落后現象辯護,只是讓它更清晰一點。
※ 編輯: lin3623 (117.141.116.96), 04/01/2014 15:14:36
→ scores:真的開始鎮暴了... 04/01 20:47
→ scores:本來就是專門殺小孩的地方 有幾國有有強制墮胎這種法律.. 04/01 20:51
→ scores:別國沒有 你們國有 不就是專門殺小孩..好吧我更正 專門殺 04/01 20:51
→ scores:已受精還沒有人格權的活胎 04/01 20:52
→ tjjtds:樓上邏輯堪憂 和你也沒什麼好說的 來嘲諷兩個字﹕呵呵 04/01 22:09
→ scores:還好只是邏輯堪憂 不是性命堪憂 還可以正常發文 ok的 04/03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