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eemail: 快逃啊!!!!! 11/04 13:06
→ Ling112: 趕快找新的工作吧,此地不宜久留 11/04 13:18
推 rebecca226: 若是我的話,會開始騎驢找馬,但要確定找到其他工作再 11/04 13:20
→ rebecca226: 走 我相信你的薪水不會太高,也就是說,你有損失也不 11/04 13:21
→ rebecca226: 會太多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11/04 13:22
推 top1683: 快逃+1 11/04 13:40
推 ponponcat: 騎驢找馬確定再逃,公司真的怎麼了也有非自願離職可拿 11/04 14:38
→ DuDuCute: 為什麼不邊找邊做,這種事情沒有在ㄧ翻兩瞪眼的 11/04 17:06
事實上我是有想過邊找邊做,
但其實公司規模很小而且不太正規...
而且就如同R大說的我薪水不高,所以想乾脆直接找新工作,
或許原文沒有講的很清楚,並不是領完薪水就消失了,
會將工作交接完才會離開這個位置。
噓 waisalder: 小弟?小妹?跑錯版? 11/04 17:47
我的帳號不能和別人共用@@?
※ 編輯: daizi45007 (114.34.145.132), 11/04/2014 18:06:34
※ 編輯: daizi45007 (114.34.145.132), 11/04/2014 18:16:23
推 simplemuji: 快走 11/04 18:24
→ DuDuCute: 薪水不高總比待業中還要好,起碼還有少許費用可以使用 11/04 19:05
→ DuDuCute: 你家人也可以直接不支援你金錢,你就不會有先辭再說的想 11/04 19:06
→ DuDuCute: 法了,待業中很不好找工作,尤其你又是新鮮人 11/04 19:07
噓 waisalder: "careerlady","小弟"可以在這po文? 11/04 19:50
推 cat1988416: 錯版 11/04 21:06
推 candy7777: W大說我才發現對耶!這是careerlady版 11/04 22:44
推 pinkuna1120: 不要太聽家人的話!! 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 11/04 23:29
→ cawaiimaple: 小弟來這幹嘛啦www 11/04 23:43
推 ParaTuAmor: 我同學之前公司欠薪,員工跟老闆到勞委會調解,但事 11/05 11:02
→ ParaTuAmor: 後她跟我抱怨,勞委會根本是老闆委員會,她最後只領回 11/05 11:02
→ ParaTuAmor: 一部份薪水,你想要這樣嗎? 11/05 11:02
噓 jeff94lee: 就算帳號共用,只要你是lady就能po 問題你不是 11/05 23:35
噓 pucca: 同上 lady看不懂嗎 11/06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