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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小弟想請問一下 目前小弟待的公家單位已經委外規劃設計完成一建築工程新建案 現因奉上級長官來文指示 須變更部分樓層的用途 因此結構.消防.機電等需重新檢討 想請問 像這種勞務採購案 服務費用是以建造費用之百分比去計算 現要辦變更設計 變更設計之金額要如何計算呢??? 目前方案 1.廠商是以人力成本算 但以此計算似乎有失合理 2.目前我們單位討論結果是想先計算原設計成果之單位樓地板面積所需金額 在乘上須變更之樓地板面積 3.以變更建造費用乘上原得標百分比當作服務費 但假如廠商整層樓檢討.最後只多2根鋼筋 變更費用=多2根鋼筋的錢*原得標百分比 似乎也有失合理 目前看來第2最有可能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無相關經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31.1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ivil/M.1396231836.A.885.html
dongen:應該是以工程結算後的建造費*勞務費百分比 03/31 10:50
您講的大概就是我所述的第3點 可是本工程是變更用途 如果加帳金額+減帳金額=0 就是不給變更設計服務費?
kimirain2097:可以以變更設計圖說數量及變更比例來計算 03/31 10:57
變更比例?想請問您如何計算呢 我是打算用(變更樓板面積/原總樓板面積)*原服務費
fu520:為何以人力成本算會有失合理? 03/31 12:41
回樓上,採購法針對技術服務是以建造費用*比例 大概是因為技術這東西很難計算成本吧 所以用人力成本算,很難取信別人吧 ※ 編輯: stoner320 (117.56.231.198), 03/31/2014 13:37:57
AHELF:成本加公費法看一下 03/31 18:25
還沒用過.會去看看 謝謝A大的提醒
newworldone:加減帳取絕對值?!會計政風討論看看! 03/31 22:36
OK!會去問會計... 我家政風對數字沒啥概念...應該聽不懂= = ※ 編輯: stoner320 (220.129.127.217), 04/01/2014 16: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