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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所有相關案都仍在小組層級,來這裡有點跳級, 不過涉及群組規定頗多,此公告當作解釋案,上述相關LOL一律不受理(小組長處理中) 1.罷免是一種申請,連署只是程序之一,沒申請就等於不存在。 在貼去小組板提出【罷免申請】之前,都跟沒發生過一樣... 開版、連署版主也都是同邏輯。 2.申請文之間互相獨立、互不影響,都是申請者本人照流程跑完後提出申請, 任何扣打/免死金牌/無敵星星等說法,都是都市傳說,別再相信拔獅子鬃毛~ 全PTT站所有罷免失敗,都只有申請者被限制3~12個月(依群組不同), 戰高群組規2010~2013從來沒有人疑問過,不知道是哪個online遊戲的推文開始傳的, 好像是今年年中才開始,以訛傳訛.... 3.群組規定的怠職,無論上不上站,都是其它版主才有權檢舉。 這是前站長時期就一直是這樣了。當版主只有一位時,14天不上站要請假, 當有其它版主在時,只要其它版主沒意見,規定上就沒問題, 無論是沒做事、沒上站都一樣沒問題。 換言之,若有一個人願意每天扛板,他可以拉另外兩個不做事純掛名的人上來也OK, 對於群組而言,看的是一個"團隊"而不是分開看 4.版主只有使用版主權限時才是版主(除了使用版主功能之外,只有發公告時才是版主) 砍文/收精華區/發公告...等版主行為時,才是組務管轄,由小組長審。 其它發文推文行為,不使用版主身分,那就等同一般users,受板規管轄,版主審, 但因其中一個版主是當事人,須迴避球員兼裁判情況,所以交由其它版主審理。 (若僅一個版主,則由小組長代理板主,用版規審,仍是板務而非組務層級) 相關規定應該都講得非常清楚,獅子很可憐別拔了。 以上解釋不限於LOL,其實PTT站內一直都是這樣... (只有第三點是戰高獨有,其它都是站內通用) -- 剩下就交給小組長,我明天睡醒還要處理隔壁組夭壽複雜 牽扯廣的案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16.1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12368169.A.C29.html
songgood: 那這位ckcraig的檢舉是不成立嗎? 1.171.222.36 10/04 07:58
ailanous: 第一點就說明了不成立了吧.. 111.242.199.65 10/04 09:51
ailanous: 應該說第二點 111.242.199.65 10/04 09:51
neverdream: 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相關事務 此篇內 111.243.66.68 10/04 11:04
neverdream: 2-2有一句內容如下 111.243.66.68 10/04 11:05
neverdream: 版主罷免案若未通過,三個月內不得對 111.243.66.68 10/04 11:05
neverdream: 該版主再提出罷免案 111.243.66.68 10/04 11:05
neverdream: 文字描述很容易讓人誤會是罷免失敗其 111.243.66.68 10/04 11:06
neverdream: 他人就不能再提出罷免,如果群組長感 111.243.66.68 10/04 11:07
neverdream: 到困擾也許可以調整一下文字敘述,以 111.243.66.68 10/04 11:07
neverdream: 免以後又有人產生相同疑問 111.243.66.68 10/04 11:07
no4: 版主只有使用版主權限時才是版主 www111.248.179.202 10/04 16:45
ailanous: 但板主標題打 我是板主 111.242.199.65 10/04 17:18
ailanous: 這樣是否有濫用版主身分的疑慮? 111.242.199.65 10/04 17:18
karlrecon: 第三點真是...要不是缺人才不會出現這 61.231.39.46 10/04 22:49
karlrecon: 種神解釋。 61.231.39.46 10/04 22:49
karlrecon: 既然這樣講了,表示寧濫勿缺而已 61.231.39.46 10/04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