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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殺雞儆猴個鬼啦 國家出版法規明確規定﹐出版涉及原國家領導人及現任國家領導人的書籍﹐屬於重大選 題。必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現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備案﹐否則不得出版﹐甚至 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這位老兄是在香港不﹐香港是中國領土不﹐適用中國法律不﹖已經 犯法﹐還“誘”個鬼﹐隻是抓捕手段的一種好嗎﹖ ※ 引述《Sparkle001 (Sparkle)》之銘言: : 原擬出版《中國教父習近平》 : 港書商深圳判囚10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2.28.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399537141.A.2C0.html
zebra101:你是在反串嗎?內地的普通法管不到香港124.127.186.154 05/08 17:32
zebra101:香港市面上的反共出版物可說汗牛充棟124.127.186.154 05/08 17:36
zebra101:走私被抓到就真的是咎由自取124.127.186.154 05/08 17:36
zebra101:跟民進黨最愛喊的政治迫害一個德性124.127.186.154 05/08 17:37
ykstar:這個人有沒有走私﹖難道因為民主所以不能 116.211.190.2 05/08 18:40
ykstar:抓走私犯﹖ 116.211.190.2 05/08 18:40
sperkood:有走私就該死 沒走私就可以說迫害言論自 120.101.9.127 05/08 20:28
sperkood:由 120.101.9.127 05/08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