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boosh: 為什麼老愛拿中國憲法放大絕? 117.136.19.119 08/22 12:05
那是跟他說明台灣有保障人權的憲法,大陸也有。
推 koukai4: 不知道依據人民共和國背後的公法學理,你 163.14.36.84 08/22 20:38
→ koukai4: 的這些箭頭是怎麼接起來的?名詞跟一般權 163.14.36.84 08/22 20:39
→ koukai4: 力分立型國家有什麼不一樣?能不能請君開 163.14.36.84 08/22 20:39
→ koukai4: 示一下啊? 163.14.36.84 08/22 20:39
世界上解釋憲法權分很多類,我不曉得你是說哪類。
假使你是說像中華民國的話,那我舉台灣當例子。
假使把中國的情況搬過來台灣……
台灣釋憲權是司法院的大法官,假使按中國情況台灣會變成釋憲權跟立法權皆在立法院。
對了,中國不太熱衷審查違憲這東西,所以在中國並不流行審查違憲與否。
應該直接說釋憲權在人代會中,故司法系統無法引憲並審憲。這是台灣人比較陌生的。
這是中國特色的權力分立,非一般國家所能適用。
※ 編輯: inebriety (118.171.151.109), 08/22/2014 22:58:16
推 fermion: 中國大陸那叫權力「分工」不叫「分立」216.200.160.206 08/23 05:23
中國特色的權力分立就是民主集中制+三權分工。
原始版本的三權分立太沒有效率,所以一些出色的政治家基於三權分立的原始構思配合越
來越趨於潮流的民主政治,發展成民主集中制的三權分工,這是最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國特
色的權力分立。
利用三權分立的概念,捨短取長把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有效率的結合統一,
台灣網民很愛釋憲,卻由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來釋憲。(他們大都說馬意不代表民意)
如此一來台灣人只能鍵盤釋憲,只能當鍵盤大法官,這非民主國家所表現的。
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從台灣人的言論來看完全不具民意基礎。
由於釋憲的大法官明顯無法代表民意,造成台灣有啥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問題。
中國的人代會代表民意,台灣人又老愛說 民意最大,全民做老闆。
既然是老闆當然要最大了,否則出現類似行政權與立法權糾纏不清的情況該怎麼辦?
(參見服貿事件)
假使民意最大的話,台灣服貿老早回家洗洗睡了,根本不會有繞過民意只由立院「備查」
行政單位的問題。
所以中國人代會地位是高於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的,民主的最高體現莫過於此了!
全民釋憲在台灣作不到的,在中國做到了,謝謝指教。
※ 編輯: inebriety (118.171.146.211), 08/23/2014 09:08:19
推 koukai4: 不是專有名詞放幾個組成一段文字就好了.. 42.70.6.85 08/23 16:47
你可以再po一篇補充呀~
※ 編輯: inebriety (118.171.146.211), 08/23/2014 19:21:37
推 fermion: 漢武帝唐太宗也是權利分工的。 50.187.60.236 08/24 11:07
→ fermion: 力 50.187.60.236 08/2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