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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BE520520 (kobe)》之銘言: : http://iam.coolpix.com.tw/index.htm : 最近路過攝影網站發現的 : 之前都是參加CANON比賽 現在使用NIKON的用戶有機會一展熱血跟長才了 : 但是名額才300 是300壯士嗎XDD : 請板上NIKON高手去玩玩看囉~ 首獎DF^^ 不知有沒有人詳閱報名前的條款,僅列出比較誇張的: 首先參加者各個都是活廣告: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將本次競賽過程的錄影、相片於實體或網路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刊出 、播放或展出,並同意主辦單位將參賽者之肖像用於本活動之相關活動宣傳及播放活動上 ,參賽者同意不向主辦、協辦單位主張其本人肖像之相關權利。 再來是參賽作品著作權通通送給國祥: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所有,但著作財產權則歸屬主辦與協辦單位所有, 主辦與協辦單位可將參賽作品逕行使用於本活動之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 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主辦與協辦單位並得自行無償利用參賽作品,包括再授權予第三 人利用之。參賽者除因獲勝所得之獎金外,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主辦及協辦單位要求報酬、 授權金或賠償金……等。 然後參賽作品國祥有完全自由的使用權: ‧參賽者同意作品可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將可重製、再製並使用且不限於宣傳、發 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需另外支酬。 最後參賽者不準囉嗦: ‧參賽者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 何異議。 如果覺得自己的六小時(10:30~17:00)加上作品價值不多於Df Kit再減500元 這活動非常值得報名參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2.2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SLR/M.1397629030.A.5C5.html
rjhowmanyo:其實很多攝影比賽都是這樣啊… 04/16 14:46
rjhowmanyo:我報的有的還叫我填授權書… 04/16 14:46
rjhowmanyo:只是尼康感覺是想衝展區的人氣… 04/16 14:47
bennylie:本來就這樣啊,誰知道你會不會得獎,當然先叫你把權利交 04/16 15:10
bennylie:出去,總不能你得獎再來找你談?然後通常會請媒體或拍ㄧ 04/16 15:10
bennylie:些花絮,團體照等,ㄧ定會使用到某些參賽者的肖像,所以 04/16 15:10
bennylie:也要ㄧ併把使用權交出去。別想太多。 04/16 15:10
donatello:雖然很多都這這樣,但如果是沒得獎的作品他拿去用也不能 04/16 16:40
donatello:怎樣。感覺就像花錢請人家用自己的作品 04/16 16:40
donatello:黑心點的就內定得獎人 獎品省起來 作品用爽爽 04/16 16:41
a410046:推樓上 04/16 18:26
PlayStation3:但是那種作法也要內定的夠強,太多繪畫攝影的亂搞 04/16 18:28
PlayStation3:掉自己的名聲了XD 04/16 18:29
NewTypeNeo:我害怕我拍得太差被刊出來取笑QQ 04/16 19:25
LinkiNParK:被刊出來也不會說是你拍的阿XDDDD 04/16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