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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回應,我理解官方辦活動的困難之處了。 ------ 之前版上有介紹U-BIKE的攝影比賽,便找了朋友一起拍張KUSO照。 [圓桌武士] 租U-bike半小時,10元; 有一個可以陪你耍智障的朋友,無價。 https://flic.kr/p/nP9FFW 26號就投稿了,也收到確認信。 前幾天想到準備糾朋友來拉票,結果發現沒在票選名單。 寫信過去問,對方才回覆: 「 您好 您的表現很有創意,但交通局考慮到車輛使用方式不妥,敬請見諒。 YouBike 」 一整個感到無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128.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SLR/M.1405618216.A.33C.html
shuiwuhen:看起來確實不太好,效率不是很好…審閱的人不多吧 07/18 01:35
eeee111:你問他才回確實是他的疏失,可是我看這樣騎車也不是多安全 07/18 01:36
devin0329:不期不待沒有傷害 07/18 01:42
Tieniu:難得官員是對的 07/18 01:46
fosa:其實還好吧,也沒危險駕駛,倒是可以理解找到好朋友來瘋 XD 07/18 01:48
dendrobium:這種有形象目的的比賽不意外吧,如果有人把ubike車禍 07/18 02:08
dendrobium:拍下來,無論拍再好都不可能會得獎 07/18 02:08
four26:因為不是女生 結案 07/18 02:23
oTmTo:你不覺得過了才有問題? 小朋友模仿怎麼辦? 07/18 02:31
esla:還好啦,我是覺得沒那麼嚴重啦,只是就像d大說的 07/18 02:34
esla:這是有形象目的的比賽,有創意歸有創意,但也怕人惡搞ubike啊 07/18 02:34
esla:這還滿二極的,就像之前有人騎ubike上武嶺,有人覺得是好廣告 07/18 02:35
esla:有人就覺得使用不當,避免有爭議的方式對他們來說也比較保險 07/18 02:36
PureTrue:我是覺得兩邊都沒問題,只是旨趣不合 07/18 02:36
esla:嗯,我覺得很有創意啊,但就像樓上大大說的,單純不合適罷了 07/18 02:38
justtitan:這兩輛車可是在立中柱的狀態耶!並非行進間 07/18 04:02
justtitan:假如說行進間這樣玩不太適合,那確實是 07/18 04:03
justtitan:但兩輛車都是靜止狀態下,很ok啊!! 07/18 04:04
simonown:兩人都坐在椅墊上停著拍 有什麼危害或不妥嗎? 07/18 04:34
Laviathan:不是講了形象不好,過了才真的會被罵 07/18 06:19
SmonSo:任何官方都很重視形象觀感 動作 地點 意境 都有關係 07/18 06:37
alienslesh:還好沒過!! 07/18 08:39
youdeserveit:個人覺得官方形象比賽~出這種idea才令人無言=.=.. 07/18 08:50
carl3104:感覺用不符活動形象回絕比較OK 影響安全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07/18 09:01
carl3104:兩台車都立中柱沒有行進間 騎士都戴安全帽是好榜樣 07/18 09:04
eiki787:小孩看了學習怎辦~誰敢負這各責任~ 07/18 09:19
Niubert:那個中立柱這樣坐很容易壞 07/18 09:20
jonney211:「局考慮到車輛使用方式不妥」<--官員回應的理由很OK阿 07/18 09:20
jonney211:就算戴安全帽立駐車架 Ubike也不是給人這樣用的吧... 07/18 09:23
scent15:無聊當有趣 07/18 09:42
DudeFromMars:攝影比賽的目的是為了宣傳啊… 官方可能比較希望有 07/18 09:42
DudeFromMars:正面的形象而非惡搞的形象。 07/18 09:42
scent15:這也要上來討拍喔,噓 07/18 09:43
IMISSA:..... 07/18 09:53
eiki787:補各噓~ 請考量承辦人的辛苦~ 07/18 10:00
rugalex:這構圖 顯然你沒有領教過怪獸家長的厲害 07/18 10:02
l23456789O:中柱是用來立空車的 不像機車那麼能承重 這樣容易壞 07/18 10:12
※ 編輯: blackbear007 (180.218.29.234), 07/18/2014 10:19:12
a132600:的確不妥... 07/18 10:24
stec:官員保守很正常,不標新立異,揣摩上級心思,才可駛得萬年船 07/18 10:26
stec:什麼容易壞,或是不妥等等,都是託詞。 07/18 10:26
archon:挺有趣的,可惜這世道,有幽默感的人愈來愈少了... :p 07/18 10:29
stec:小官頂戴保不易,稍有不慎長官要你背黑鍋,烏紗帽得來不易 07/18 10:33
aal:我是覺得這沒甚麼,而且又是靜態的,只是當官怕事 07/18 10:36
idareyou:民風越來越保守了 受到最大傷害的是藝術創作者 GG 07/18 11:12
kusoex: 07/18 11:17
breadf:連小叮噹都會被抗議要求下架惹,這種照片被打槍很正常XD 07/18 11:19
esla:同意stec大說的,問題還是在避免爭議啦,保守一點比較好 07/18 11:27
sai1268:你真是不懂公務員的心,越保守越好。 07/18 11:28
esla:而且這種創意本來就爭議很大,你看光ptt意見就很兩極了 07/18 11:28
Decill:比賽本來就這樣 有人得獎就有人落選 你只能說這次你的作品 07/18 11:48
PlayStation3:有PTT欣賞就不錯了,別太在意官辦的攝影比賽.. 07/18 11:49
Decill:沒打到比賽的要求或不受親媚 說受到傷害會不會太無限上綱 07/18 11:49
PlayStation3:而且其實這照片你可弄得更好的。 07/18 11:51
PlayStation3:有創意但是..恩 我覺得可以再弄一下 07/18 11:51
Decill:更扯或更委屈的事情老實說我相信一堆人都碰過XD 07/18 11:51
SYNACK:創意是一回事 不過這張拍得不太好也是真的 07/18 11:53
PlayStation3:譬如把背景快門放長,製造聚焦的手法都是這類照片 07/18 11:55
PlayStation3:常用的手法,你感覺就是拍一張就沒了,要得獎有難度 07/18 11:56
PlayStation3:總之不得獎也不全然是官員的理由啦(聳肩 07/18 11:56
DESW1:我覺得是背景太雜 創意倒是不錯 但畫面沒做好 07/18 13:10
y233:照片不妥和不能徵選是兩回事吧!這個是自始剝奪你參選的權 07/18 13:38
y233:利,是表意自由的事前限制,公權力要介入必須有非常重要的 07/18 13:38
y233:公共利益,在這裡顯然沒有,那又憑什麼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呢 07/18 13:38
y233:! 07/18 13:38
giannie:車輛使用方式不妥 07/18 13:38
eiki787:台端之作品創意十足.惟易使孩童仿效,恐有不妥.歉難入選. 07/18 13:58
Decill:回一下y223 你講的好像有道理所以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比賽細則 07/18 14:08
Decill:11-4.如有不實、不雅.....損害YouBike形象...主辦單位有權 07/18 14:09
Decill:移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再另行通知(所以問題是主觀認定?) 07/18 14:09
ds1441:簡單的說,你拍得不好,如果照片本身力量大還有考慮空間 07/18 14:13
ll35566: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18 14:41
PlayStation3:嘎鴻好直白A__A 07/18 15:05
benage:的確不太妥啊 07/18 15:06
blackbear007:坦白講在下菜鳥一隻,功力絕對遠遜於諸位前輩,這張 07/18 15:22
ReDmango:三豐是怎麼做到的?ꂠꂠ情知氣勢可鼓不可洩,此時已至頂 07/18 16:07
glassfish:有創意但不適合 07/18 16:52
ginnietulip:先別說照片了 在公眾場合示意濫用自行車和雨傘本身 07/18 17:02
ginnietulip:就是很白目的行為 創不創意都是藉口 07/18 17:02
CarelessWind:改成比基尼加安全帽就過關了 既簡單又複雜 07/18 17:19
LoLoLuan:我教你啦 今年都要選舉了 07/18 17:40
LoLoLuan:你把這件事情寄給柯文哲 講的聳動一點 07/18 17:40
LoLoLuan:讓三民自炒作一下,你就有參選資格了.... 07/18 17:41
LoLoLuan:傻傻地才在這邊抱怨 XD 07/18 17:41
hsinyeh:to y233 這是公法關係嗎.....還限制人民基本權 07/18 18:09
hieix:很有創意,推,在國外更是花招百出 07/18 19:01
wtsph:別偷渡政治立場 07/18 19:52
satoyama:玩大點cosplay成古羅馬服飾加大矛應該蠻有梗 07/18 20:08
symeng:很明顯不合適啊 07/18 21:04
JosephChen:問題在你用Ubike 如果是自己腳踏車可能還沒事 07/18 21:38
Shakermaker:主辦單位當然有權力選擇那些照片可以入選 07/18 22:39
stec:具瞭解,Ubike並非市府財產,所以這主要算民營,市府協辦事業 07/18 23:46
stec:簡單說只要不殺人放火,不偷不搶,你拿他沒皮條。 07/18 23:50
hsinyeh:就算是台北市政府公辦公營 行政機關也可以跟私人締結 07/18 23:54
hsinyeh:私法上契約 並非固定都是公法關係 07/18 23:55
hsinyeh:(舊主體說應該沒人在用了吧....) 07/18 23:55
blackbear007:MOPTT...接我推文的版友還寫起小說了XD 07/19 00:18
blackbear007:這張純粹是想表達一個概念而已。加上當時下著雨, 07/19 00:19
blackbear007:不好麻煩朋友陪我瘋太久才草草收工,自己也感到遺憾 07/19 00:19
arabeske:有甚麼好無言的?人家有自己取捨之理,不然直接頒獎給你??! 07/19 12:42
po3d:這是攝影比賽,不是創意競賽啊 07/19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