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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這是我第一份工作 所以我想問一下設計公司是不是都會這樣規定 想詢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1.受聘人在本公司企畫下所完成之任何著作,應保證不得有抄襲、模 仿、侵害或重製他人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受聘人在本公 司企畫下所完成之著作嗣後經發現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 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受聘人除了承擔侵害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責任之外, 還必須賠償本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對於怠忽職守、或違反公司規定之情事,將依公司人事管理辦法之規 定議處;情節嚴重者得予以免職,本公司並保有無須提前預告及不付 給資遣費之權利。 3.其他未註明事項,依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 請問這些內容出現在合約裡面算是正常的嗎? 有點擔心這些條約是不是有問題 感謝大家的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170.115.1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Design/M.1419147010.A.525.html
myaku524: 第一條正常,是避免你用盜版圖庫或抄襲害到公司 12/21 16:56
myaku524: 第二條很不正常,他要資遣你,就得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12/21 16:56
myaku524: 除非你有去毆打他家老爸老媽之類的嚴重情節,才能不付 12/21 16:57
myaku524: 如果只是一般資遣,沒付錢是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很凹 12/21 16:58
alog: 毆打父母什麼的 其實他應該還是要付 12/21 17:54
alog: 應該是一件歸一件 12/21 17:54
ta29: 第二條與法規相違背 所以基本上是無效的 12/21 21:29
ashkaze: 那如果簽了事後真的被資遣,是會依勞基法還是合約為主? 12/21 22:21
alog: 合約如果不合法那不具有效力 12/21 23:01
alog: 這種合約我認為只是訂個樣子而已 搞不好是行政人員亂找範本 12/21 23:03
alog: 自己改一改的,根本沒問過 12/21 23:03
alog: 不過勞基法應該也要看你公司有沒有幫你投勞保 12/21 23:03
alog: 沒有投保基本上也沒啥好保障y 12/21 23:04
love310y: 第一條是要迴避責任,第二條不會成立 01/08 14:51
love310y: 第三條方便日後口頭添加~ 01/08 14:52
love310y: 這種公司,建議就職天,自然人卡讀取看有無投保?無快閃 01/08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