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aku524: 第一條正常,是避免你用盜版圖庫或抄襲害到公司 12/21 16:56
→ myaku524: 第二條很不正常,他要資遣你,就得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12/21 16:56
→ myaku524: 除非你有去毆打他家老爸老媽之類的嚴重情節,才能不付 12/21 16:57
→ myaku524: 如果只是一般資遣,沒付錢是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很凹 12/21 16:58
→ alog: 毆打父母什麼的 其實他應該還是要付 12/21 17:54
→ alog: 應該是一件歸一件 12/21 17:54
→ ta29: 第二條與法規相違背 所以基本上是無效的 12/21 21:29
→ ashkaze: 那如果簽了事後真的被資遣,是會依勞基法還是合約為主? 12/21 22:21
→ alog: 合約如果不合法那不具有效力 12/21 23:01
→ alog: 這種合約我認為只是訂個樣子而已 搞不好是行政人員亂找範本 12/21 23:03
→ alog: 自己改一改的,根本沒問過 12/21 23:03
→ alog: 不過勞基法應該也要看你公司有沒有幫你投勞保 12/21 23:03
→ alog: 沒有投保基本上也沒啥好保障y 12/21 23:04
推 love310y: 第一條是要迴避責任,第二條不會成立 01/08 14:51
→ love310y: 第三條方便日後口頭添加~ 01/08 14:52
→ love310y: 這種公司,建議就職天,自然人卡讀取看有無投保?無快閃 01/08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