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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我朋友,是一家電動場的開分員,因為有個顧客欠了一萬分而跑掉了。 老闆說要員工負責,我覺得很不合理。應該可以先報警處理,員工不應該負責這筆帳。 但是老闆執意要員工負責,請問這方面有上訴的管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0.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mployee/M.1405181001.A.D10.html
azukitw:依照勞基法 薪資要全額給付 若有損害再全額求償 07/13 08:42
azukitw:http://ppt.cc/cMyA 你被老闆用扣薪「威脅」過嗎? 07/13 08:44
azukitw:上訴管道可以找各縣市勞工局處 07/13 08:45
ezmantalk:樓上法規用字要精確 勞基法提到的不能「預扣」工資 07/20 15:34
ezmantalk:本案狀況是損害已經造成員工是否應該「賠償」 07/20 15:34
ezmantalk:希望你不要混為一談 07/20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