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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獎金的部分是否要算勞退呢?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幾乎都是獎金制,就是領最低薪資,剩下部分都看獎金。 公司是都用最低薪資去報繳,所以每個月就是1200上下! 可是那天去勞動部詢問時,勞動部的阿姨說,領多少就要報多少(比如底薪19000獎金11000,那公司應該用30000申報),叫我要跟公司追討差額! 請問有辦法追討請公司補繳嗎?還是公司可以用那是獎金,不是固定薪資來規避? 感謝回答^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54.2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mployee/M.1415724122.A.112.html
cnfamily222: 要看是否為常態獎金,才能列入一班薪資內 11/18 08:51
yl013: 如果是因工作得到的獎金就應該計入 11/23 19:52
faye01: 了解 11/30 04:22
sampsonhugh: 任何意見請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0rz.tw/ojh2J 12/31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