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e32: 政府那句好像是條件子句還是與現在事實相反的假設,用would 11/16 13:54
→ kee32: 然後,would和could的確有不確定的意思,兩者其實並不衝突 11/16 13:55
→ kaifrankwind: 政府是那句反事實條件句的話 那offer應該過去式吧 11/16 14:05
推 kee32: 我搞不太懂這些term了,太久沒用,好吧,那就條件子句 11/16 18:08
推 skyflyer03: would的可能性比較低, 所以用would 11/16 20:27
→ kaifrankwind: 老師對申論作文的說法可能只是粗略的觀察 所以該表 11/16 20:47
→ kaifrankwind: 達不確定的時候 還是能用would吧... 11/16 20:47
→ dunchee: -> 2 ... 你自行比較 a, b 11/16 23:38
→ dunchee: 「如果你殺人,你會被判刑」: 這是法律明定的,沒有"不確 11/16 23:38
→ dunchee: 性",也不是想像出來的,這裡用will可以,would 不適合 11/16 23:39
→ dunchee: 「如果政府給失業人金援,這樣就能幫助他們(在短期內) 11/16 23:39
→ dunchee: 渡過難關」: 若錢拿到了,當然能(比如)再多繳個幾月的房 11/16 23:39
→ dunchee: 租,這也是必然性。(如果政府只給三百塊,這種"無法應付 11/16 23:40
→ dunchee: "的少錢恐怕也稱不上金援) 11/16 23:40
→ dunchee: 「政府給失業人金援,他們就可以找到工作」: 這個...比如 11/16 23:40
→ dunchee: 幾年前馬宗痛不是發那個什麼金(讓大家拿政府的錢去花) 11/16 23:40
→ dunchee: 刺激經濟,但是失業情況並沒有獲得明顯改善 -- 換句話說 11/16 23:40
→ dunchee: "給金援"和"找到工作"沒有必然性的關係,所以你的敘述「 11/16 23:41
→ dunchee: 本身」頂多只能算是「你自己的」"wishful thinking",也 11/16 23:41
→ dunchee: 難怪你的老師會用 would 11/16 23:41
→ dunchee: 總之你需要多注意一句話/敘述的本身的/整體的邏輯/意思, 11/16 23:41
→ dunchee: 倒不是拼命的去鑽某字的文法 11/16 23:41
→ skyflyer03: 如果你殺人,你會被判刑. 請問這句例句在? 11/16 23:44
推 kee32: 真要講邏輯,殺人不見得會被判刑,前提多的是 11/17 07:58
→ loveuk: 感謝大家幫忙解惑 ^^ 11/17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