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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ing:沒有為民眾服務的心,只想混口飯吃的話,還是不要當公務 03/26 01:17
knowing:員比較好吧,不然民眾會對公務員印象很不好,只會坐領高 03/26 01:17
knowing:薪,尸位素餐 03/26 01:17
knowing:只是把兩張紙分開就可以被認為是找麻煩? 03/26 01:23
knowing:以考生的立場想,可以這樣做不是很不錯嗎? 03/26 01:34
knowing:制度就是要有人推動,而不是墨守成規 03/26 01:43
你搞錯問題的重點了 根本不是工作人員麻不麻煩的問題 報名二個考試分成二個信封掛號寄出 就會有二個掛號收據可當証據 今天你二個考試資料合寄 二個報名費也繳了 但只會有一個掛號收據 如果報名資料在工作人員整理過程中弄丟了 中間又聯絡不到你補件 過了補件期限 到了因為資料審查不合格考選部要退費給你了 你卻只有一張收據 你要怎麼証明你寄了二個考試的資料 到時候你要怎麼向行政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讓你二個考試都能如期去考? 你的問題還算好的 前幾天還看過板上有人問能不能警特和高普考一起寄的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55.1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5771541.A.5E6.html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3/26 02:22)
wind0710:幹嘛回這問題,喜歡就隨他,後果自負,也別來版上哭 03/26 02:30
frankhsieh:的確還好 更誇張的是找錯考場還要投訴報錯路的人 03/26 03:44
battle7:警特和高普考 一起寄....這我也無言了... 03/26 04:41
EEERRIICC:你認真了 03/26 09:05
yschen:有那種頭腦跟思維的人,我們要歡迎多多報名,國家才會有錢 03/26 09:21
k9871108:原原po 你先前考國文 有時會跳頁寫的問題解決了嗎??????? 03/26 09:32
knowing:多多報名才有錢不是吧 03/26 09:56
knowing:我覺得封面可以設計成高普在一起的然後勾選裡面文件項目 03/26 09:58
JasonHoung:...天啊XD 這什麼鬼邏輯XD 原PO你太好心了XDDDDDD 03/26 09:58
JasonHoung:不同的考試你要併在寄叫自找麻煩 不是墨守成規 03/26 09:59
JasonHoung:乾脆你一年內的大小考試一起寄一寄好了XD 03/26 10:00
knowing:如果無紙化才可以收比較多報名費,報了就報了,也不會有 03/26 10:00
knowing:人報了又不寄文件,最後又要退費 03/26 10:00
knowing:同時間同個收件地址單位,只是寄過去而已啊 03/26 10:02
knowing:扯一年的會不會太誇張 03/26 10:03
JasonHoung:同單位但是不同考試的承辦人不同啊...你當一科只有科長 03/26 10:03
JasonHoung:一個人嗎 03/26 10:04
JasonHoung:你喜歡用這種方法寄沒關係 但出事真的自己不要唉XD 03/26 10:04
knowing:所以還是有些人想一起寄的啊 03/26 10:06
FOXHUNTER:一張收據,要怎麼証明你寄了二個考試的資料 03/26 10:16
FOXHUNTER:把過程用手機拍照或是錄影不就好了 03/26 10:16
EEERRIICC:就算說服鄉民 你還是要分開寄 誰叫你要考╮(﹋﹏﹌)╭ 03/26 10:17
FOXHUNTER:還可以放上youtube賺一下點閱率 03/26 10:17
knowing:明明買東西,同時間買同個廠商不同東西,廠商也會一起寄 03/26 10:25
qoojason:與其在這浪費時間跳針,真的建議趕快去看書 03/26 10:33
tomanbaya:我記得報名資料上就有說得很清楚了... 03/26 10:38
tomanbaya:不要省這種錢阿,太天兵了!! 報名內容就有說明. 03/26 10:39
EEERRIICC:快點打電話去抗議啊 呵呵呵呵 03/26 10:41
knowing:這不是考生看的版嗎?可以一起寄對考生的確不錯啊,怎麼 03/26 10:46
knowing:大家不喜歡?難不成大家都是公務員? 03/26 10:46
saki01:有時間爭這個,書唸完了嘛? 03/26 10:53
「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 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 要之規範,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 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 分成兩袋寄出這種事 影響真的很輕微 又保護考生權益 有人說用錄影、拍照的 拍照的證據力還不足夠 最好是錄影 要從資料確認、裝袋、封袋、交寄都要全程錄影 有時候一人手不夠用要找人從旁協助 真的很難想像 這樣的工 會比直接分裝二袋交寄來的省時省事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3/26 11:10)
MJdavid:我猜原PO應該是不用考行政法的類科 所以考慮不周全 03/26 11:11
knowing:如果要證明,那要證明有沒有放畢業證書影本也要錄影才行 03/26 11:16
knowing:寄之前也都要先錄影,不然被弄丟還會被以為沒有放? 03/26 11:19
knowing:還要跟當天報紙拍一張,才不會有半澤直樹的狀況 03/26 11:29
joe7254445:我覺得兩個考試一起寄是可以的吧,反正真的有漏掉(我想 03/26 12:00
joe7254445:機率也不高),考選部還不是會一直叫你補件? 03/26 12:00
joe7254445:去年考選部就寄了三四封一直叫我寄xd 03/26 12:03
joe7254445:聯絡不到的機率更低了… 03/26 12:03
joe7254445:或是乾脆整合成一張報名表不就好了 03/26 12:08
juneday:最討厭樓上這種心態 「反正會叫我補件」,承辦人要對那麼 03/26 13:26
juneday:多考生,還要這樣製造麻煩,奧客心態 03/26 13:26
juneday:我很相信「報應不爽」這回事,希望那些有奧客心態的人以後 03/26 13:28
juneday:僥倖上榜,也嘗嘗看被人製造麻煩的滋味 03/26 13:29
joe7254445:所以整合成一張報名表,都不會漏掉當然是最好的了 03/26 13:32
joe7254445:承辦人要是真的搞丟考生的資料,要負責通知補件這不是 03/26 13:34
joe7254445:正常的嗎? 03/26 13:34
joe7254445:真的有那麼容易漏掉嗎 03/26 13:39
minyuan2:郵寄一份報名表的郵資30元,需要省成這樣嗎? 03/26 14:17
minyuan2:報名費調漲300元都照樣報名了,花費時間心力省這小錢,不 03/26 14:19
minyuan2:值得啦! 03/26 14:19
naemoe:一個人只做一件事叫做舉手之勞,但如果每個人都把這件事丟 03/26 14:23
naemoe:給某一個人去做就是很大負擔了...如果是某些人那種心態, 03/26 14:24
joe7254445:可能是覺得這個程序可以再改良吧,考選部不節省成本嗎 03/26 14:24
naemoe:他們要是真當上公務員才是國家災難 03/26 14:25
joe7254445:一個報名手續就可以看出考選部效率不夠好,也難怪會虧 03/26 14:27
joe7254445:本,然後轉嫁給考生哦? 03/26 14:27
juneday:高、普考的考科不同、考程不同、考場也不一定一樣,你覺得 03/26 14:31
juneday:整合成一張報名表是可行的嗎?很多事情不是沒辦過的人能想 03/26 14:32
juneday:得到的,你們想得很簡單,但是你以為考選部不想簡化作業嗎 03/26 14:33
juneday:都叫你要分開寄了,你還在盧說承辦人搞丟應該要通知補件, 03/26 14:34
juneday:人家不是 叫 你 分 開 寄 了 嗎???到底誰該負責? 03/26 14:34
joe7254445:你會錯意了,我是說可以改成這樣,不是說現在就這樣做 03/26 14:35
juneday:等你以後辦到業務就明白,事情不是某些人想得那麼簡單 03/26 14:35
joe7254445:高普考不太一樣沒錯,所以這樣就是解決不了的問題了嗎? 03/26 14:39
skyleo:負責高普考的一科才幾個人,這稍微想一下就可以知道了吧 03/26 16:06
skyleo:不過對承辦人來說很多情況都看過,畢竟沒幾個人要處理1X萬人 03/26 16:07
skyleo:的報名,連同理心都沒有,考上以後會多有同理心我是很懷疑啦~ 03/26 16:07
saber102:不曉得無紙化推動那麼慢是甚麼問題...重複報考我也不願意 03/26 16:44
saber102:希望這次最後一次繳報名費囉~~ 03/26 16:45
ghostjay:這個問題 的確可以請考選部改進 很多事情真的是公務人員 03/26 17:29
ghostjay:自己本身本位主義的問題 要改進要有一段時間的衝撞時期 03/26 17:31
ghostjay:我最在意的是考場驗證是否為本人的問題 都沒人提 對吧? 03/26 17:35
ghostjay:沒人可以判定說身分證的真偽與監考人員的操守(我跳針了) 03/26 17:36
ghostjay:有些措施真的對考生不利 真的建議要真的去改進 03/26 17:40
NOFUUUUU:確實 有些事情並非不能善意討論或改進 03/26 17:54
shiva999: 你幹嘛認那種人認真 XDDD 03/26 18:46
su0105:我認真了……先分信(高/普分審)再拆信,這不難思考為什麼 03/26 20:30
su0105:需要兩個信封,郵戳也是保障雙方的證明!! 03/26 20:30
XC90:推前板主認真又熱心! 03/26 21:13